岁禄。
飞天禄。
飞天马。
飞宫贵人。
通天窍。
走马六壬。
四利三元。
盖山黄道。
三元九星。
八节三奇。
巡山罗睺。
坐煞向煞。
灸退。
独火。
浮天空亡。
阴府太岁。
天官符。
飞天官符。
飞地官符。
飞大煞。
小月建。
大月,建。
丙丁独火。
月游火。
甲年在寅,乙年在卯,丙、戊年在巳,丁、己年在午,庚年在申,辛年在酉,壬年在亥,癸年在子。
按:岁禄者,岁干临官方也。五行之性,临官吉于帝旺,盖临官则方盛,而帝旺则太过矣。故禄命家以临官为禄,而帝旺为刃。选择家亦有岁刃之说,天官非之,语见附录。日禄见本条。月神皆从支取,故独无月禄例。
通书曰:马到山头人富贵,禄到山头旺子孙。若逢禄马一同到,千祥百福自骈臻。○选择宗镜曰:禄马贵人山方皆吉,在本遁内者有力,遁外次之。又曰:先以五虎遁寻本年禄马干支为真禄马;次以月建入中宫,寻本年真禄马在何宫,即以吉论。
按禄马为年方,吉神同到,尤吉。通书年神立成,止取禄马地支一字,以月建入中宫,顺飞九宫。如甲子年,禄马俱在寅,正月寅建入中宫,即禄马同在中宫;二月卯建入中宫,顺数寅在兑七,即禄马同在兑宫。乙丑年禄在卯,马在亥,二月卯建入中宫,亥在巽四,即禄在中宫,马在巽宫。三月辰建入中宫,卯在兑七,亥在震三,即禄在兑宫,马在震宫。宗镜兼取本遁天干为真禄马,又以月建干支入中宫,顺飞九宫。如甲子年禄马俱在寅,用五虎元遁得丙寅,即丙寅为真禄马,正月丙寅入中宫,即禄马同在中宫。二月丁卯入中宫,顺数丙寅在坎一,即禄马同在坎宫。乙丑年禄在卯,马在亥,用五虎元遁,得己卯为真禄,丁亥为真马,二月己卯入中宫,丁亥在巽四,即禄在中宫,马在巽宫。三月庚辰入中宫,己卯在坎一,丁亥在震三,即禄在坎宫,马在震宫。二说皆为有理。然通书无飞宫贵人,故用宗镜之法,与贵人一例,而并录通书之说,以备参考。
选择宗镜曰:岁禄马、贵人山方皆吉,在本甲内者为有力,甲外次之。○又曰:先以五虎遁寻岁贵系何干支,次以月建入中宫,顺寻岁贵在何宫,即以吉论。如乙丑年六月建癸未,修乾、坎二山方,先以本年五虎遁起戊寅,顺寻甲申为真阳贵,戊子为真阴贵,次以月建癸未入中宫,顺行,阳贵甲申到乾,阴贵戊子到坎,二山方修造皆吉。余倣此。○又曰:贵人与禄马取用不同,要在分辨阴阳。阳贵人冬至后用之有力,飞在阳宫尤有力。阴贵人夏至后用之有力,飞在阴宫尤有力。
按贵人禄马皆为岁中吉神,今通书有飞天禄马,而无飞宫贵人,实为阙略,故取宗镜补之。
通书曰:通天窍乃杨救贫真诀。凡修造葬埋、开山立向修方,若遇吉星所值,不问太岁、三煞、官符、大将军诸凶煞,此星并能压之。其法只用八干四维,求年月日时吉星所到之处,修之大吉。其例则用双山五行,各从本年三合长生起,迎财、进宝、库珠顺行三位,其对冲三位为大吉,进田、青龙,共为十二吉山,利用本年三合,及其对冲月日时。
按通书云:通天窍只用八干四维,而其例又用双山,兼十二支,虽有异同,而于理无害。至其从岁三合长生起,迎财、进宝、库珠三星,并取对宫大吉、进田、青龙三星为吉者,盖三合本方为大煞之位,对方为三煞之位,长生前三位则为三合后方,其对宫则为三合前方,不犯大煞、三煞诸凶。如申子辰年,大煞在子,三煞在巳午未,从三合长生起例,则迎财在坤申,进宝在庚酉,库珠在辛戌,其对宫艮寅为大吉,甲卯为进田,乙辰为青龙,自不犯大煞、三煞、坐煞、向煞诸凶是也。用本年三合月日时者,月日时皆不犯三煞诸凶也。然惟子午卯酉年为然,余年不可概论。如申年太岁在申,宁可以迎财为吉乎?辰年太岁在辰,宁可以青龙为吉乎?是其能压太岁之说,既不可为典要,又自不犯三煞,则能压三煞之说,更属有名无实,此宗镜所以诋其不足为据也。但与走马六壬并传已久,世俗称为窍马,而亦不害于理,故存之。惟迎财、进宝诸名,殊不雅驯,今质名之曰三合前方,三合后方,庶为例明义正。坊本又以三合本方为大州牢、小县狱、小重丧,对方为小火血、大火血、大重丧,使十二宫各有名色,尤为俗恶无理。台本不载,盖删之也。
通书曰:六壬天罡年月例,取天罡为首,顺行十二支,以天罡配辰,太乙配巳,胜光配午,小吉配未,传送配申,从魁配酉,河魁配戌,登明配亥,神后配子,大吉配丑,功曹配寅,太冲配卯,取神后子、胜光午,功曹寅,传送、申,天罡辰、河魁戌,六位为吉,用三合月日时杨救贫。造葬用山头吉星,修方用方道吉星,如修凶方,从吉方起手,主十二年田财大旺。
按地支配十二将,以神后、大吉、功曺、胜光、小吉、传送、登明为吉,太冲、天罡、太乙、从魁、河魁为凶。今不取大吉、小吉、登明,而取天罡、河魁者,盖以子、寅、辰、午、申、戌六阳辰为吉耳。其起例谓子年以天罡加辰,每年退行一位,盖古有岁厌之说,子年合于子,为伏吟,则天罡必在辰矣。厌逆行,故天罡每年退一位。其义与黄黑二道仿佛相同,非有深意。大抵其方叠吉神则吉,无吉神则不能为福,此宗镜诸书所以诋其不足为据也。然相传已久,其说亦不害理,故存之。
选择宗镜曰:李淳风四利三元:一太岁,二太阳,三丧门,四太阴,五官符、六死符,七岁破,八龙德,九白虎,十福德,十一、吊客,十二、病符,太阳、太阴、龙德、福德为吉,余方皆凶。
按三元之义未详,而四利方则载于通书年表,八凶方皆载于时宪书。今以各义例推之,太岁、岁破,不敢犯也。丧门、吊客,则合拱岁破,以冲太岁者也;官符、白虎,则三方吊照太岁者也。病符,旧太岁也,死符,旧岁破也。惟太阳在太岁之前,方兴未艾;龙德在岁破之前,安吉无虞。太阴福德,界乎太岁、岁破之间,不冲不照,其吉固宜。然此乃从太岁起例,犹日之有建除,故宗镜又有以四利配建除之说。若以三合而论,则辰戌丑未年之太阳,又为劫煞,寅申巳亥年之福德,亦为劫煞,太阴又为天官符,子午卯酉年之龙德,又为岁煞,不可以吉言矣。故须兼看各神,未可执一而定也。
盖山黄道,起于青囊九曜,以本年支对宫之卦为本宫,用小游年变卦法,贪狼为黄罗,巨门为天皇,文曲为紫檀,武曲为地皇。如子年属坎,对宫为离,即以离为本宫。贪狼在震,巨门在兑,文曲在坤,武曲在巽,又依九曜纳甲三合之法,庚亥未并属于震,丁巳丑并属于兑,乙纳于坤,辛纳于巽,是也。余年倣此〈法见本原〉通书曰:其方开山立向,修营并吉。起例则止取八卦,不用纳甲三合。今按青囊九曜,以贪、巨、武辅为吉,此不用辅弼,而用文曲,其义未详。然破军为浮天,空亡、亷贞为独火,历来通书避忌,用之已久,既以彼为凶,则以此为吉,宜也。惟黄罗等名,益不可晓。今从起例,仍用原名,庶不失本义云。
黄帝遁甲经曰:三元者,起于九宫也。以休门为一白,死门为二黑,伤门为三碧,杜门为四绿,中宫为五黄,开门为六白,惊门为七赤,生门为八白,景门为九紫。○通书云:九宫者,神龟负文于背,禹因以陈九畴,即洛书戴九履一,左三右七,二四为肩,六八为足,五数居中,纵横斜皆成十五者是也。河图则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而先儒有除十用九之说,所谓河图洛书相为经纬,八卦九章,相为表里者也。东汉张衡变九章为九宫,从一白、二黑、三碧、四绿、五黄、六白、七赤、八白、九紫,分三元、六甲,以数作方,而一白居坎,二黑居坤,三碧居震,四绿居巽,五黄居中,六白居乾,七赤居兑,八白居艮,九紫居离,是为九宫。静则随方而定,动则依数而行。
体为地盘, 用为天盘。
坤〈二黑〉 兑〈七赤〉 乾〈六白〉 乾〈六〉 兑〈七〉 艮〈八〉 离〈九〉离〈九紫〉 中〈五黄〉 坎〈一白〉 中〈五〉。
巽〈四绿〉 震〈三碧〉 艮〈八白〉 巽〈四〉 震〈三〉坤〈二〉 坎〈一〉三元年九星入中宫。
康熙二十三年甲子为上元。
上元、 中元、 下元、 三元,太岁所在。
一白、 四绿、 七赤。 甲子、 癸酉、 壬午、 辛卯、 庚子、 己酉、 戊午,九紫、 三碧、 六白。 乙丑、 甲戌、 癸未、 壬辰、 辛丑、 庚戌、 己未,八白、 二黑、 五黄。 丙寅、 乙亥、 甲申、 癸巳、 壬寅、 辛亥、 庚申,七赤、 一白, 四绿。 丁卯、 丙子、 乙酉、 甲午、 癸卯、 壬子、 辛酉,六白、 九紫, 三碧。 戊辰、 丁丑、 丙戌、 乙未、 甲辰、 癸丑、 壬戌,五黄、 八白, 二黑。 己巳、 戊寅、 丁亥、 丙申、 乙巳、 甲寅、 癸亥,四绿 七赤, 一白。 庚午、 己卯、 戊子、 丁酉、 丙午、 乙卯,三碧、 六白, 九紫。 辛未、 庚辰、 己丑、 戊戌、 丁未、 丙辰,二黑、 五黄, 八白。 壬申、 辛巳、 庚寅、 己亥、 戊申、 丁巳。
考原曰:上元甲子,中宫起一白,中元甲子起四绿,下元甲子起七赤。三元一百八十年而一周。盖一百八十者,以宫数九与花甲六十,俱可以度尽也。逐年逆转,如甲子年中宫起一白,乙丑年中宫起九紫,而其实甲子年一白在中宫,乙丑年一白则在乾六,故九紫在中宫,似逆而实顺也。以其年所值星入中宫,顺布九宫。如康熙二十三年甲子,一白入中宫,二黑在乾,三碧在兑,四绿在艮,五黄在离,六白在坎,七赤在坤,八白在震,九紫在巽,余倣此。
三元月,九星入中宫。
子午卯酉年, 辰戌丑未年, 寅申巳亥年。
正月 八白, 正月 五黄, 正月 二黑,二月 七赤, 二月 四绿, 二月 一白,三月 六白, 三月 三碧, 三月 九紫,四月 五黄, 四月 二黑, 四月 八白,五月 四绿, 五月 一白, 五月 七赤,六月 三碧, 六月 九紫, 六月 六白,七月 二黑, 七月 八白, 七月 五黄,八月 一白, 八月 七赤, 八月 四绿,九月 九紫, 九月 六白, 九月 三碧,十月 八白, 十月 五黄, 十月 二黑,十一月 七赤, 十一月 四绿, 十一月 一白,十二月 六白, 十二月 三碧, 十二月 九紫。
考原曰:甲子年正月,中宫起八白,盖年前十一月,甲子起一白,十二月起九紫,故本年正月起八白也。三年而一周,盖三年三十有六月,以月数十二,与宫数九,俱可以度尽也。故以子午卯酉年为上元,正月起八白,辰戌丑未年为中元,正月起五黄,寅申巳亥年为下元,正月起二黑。逐月逆转,亦以其月所值星入中宫,顺布九宫,与年九星同。
按遁甲之法,冬至上元甲子,起坎一、乙丑,坤二、丙寅,震三、丁卯,巽四、戊辰,中五、己巳,乾六、庚午、兑七、辛未,艮八、壬申、离九,癸酉复坎一,以次顺数。甲戌坤二、甲申,震三、甲午、巽四、甲辰,中五、甲寅、乾六。至中元甲子则起兑七,下元甲子则起巽四,历六甲,复为上元。甲子又起坎一,此顺行九宫者也。九星之法,上元甲子,一白入中宫,乙丑九紫,丙寅八白,丁卯七赤,戊辰六白,己巳五黄,庚午四绿,辛未三碧,壬申二黑,癸酉复一白,以次逆数。甲戌九紫,甲申八白,甲午七赤,甲辰六白,甲寅五黄,中元甲子四绿,下元甲子七赤,历六甲,复为上元。甲子又一白入中宫,此逆行九宫者也。究之,九星亦系顺行,星,顺行而前,则入中宫之星,自逆转而后,修造之法,以入中宫之星为主,而顺布于八宫,故自上元甲子起一白逆行,而得其年入中宫之星,其实九星皆顺行也。考原之说得之。至月九星以子午卯酉年为上元,辰戌丑未年为中元,寅申巳亥年为下元,则其例亦是,其法亦简明,而其义则不合。盖花甲一周,方为一元,三元既周,方复为上元。今上元甲子年,岁前十一月甲子,一白入中宫,十二月乙丑,九紫入中宫,正月丙寅,八白入中宫固已,而至次年乙丑,又次年丙寅,则各历十有二月,不得为一元。再至次年丁卯,共历三十有六月,其正月为壬寅,花甲未满一周,尚不得为一元,更不得复为上元也。今按甲子年正月丙寅,中宫八白,是为上元,以次逆数,乙丑年正月戊寅五黄,丙寅年正月庚寅二黑,丁卯年正月壬寅,八白,戊辰。年正月甲寅五黄,至己巳年正月复为丙寅,中宫,乃得二黑,是为中元。甲戌年正月复为丙寅,中宫,乃得五黄,是为下元。至己卯年正月丙寅,中宫又得八白,复为上元。如此,则与奇门甲己为符头,子午卯酉为上元,寅申巳亥为中元,辰戌丑未为下元之义合,而其例则不如三年一周之为便。故月九星入中宫之法,仍用三年一周,第不用三元之名,而明其义如此,庶义例两得云。
通书曰:天上三奇,乙、丙、丁者,出于贵人之干德,游行十二支辰。以阳贵顺行,则乙德在丑,丙德在寅,丁德在卯,三干之德,相聨而无间断;以阴贵逆行,则乙德在未,丙德在午,丁德在巳,亦相聮而无间断。又以其随贵人在天,故谓之天上三奇,能制煞发祥,中宫坐向,得之,上官嫁娶、入宅移居、修造营葬并吉。余如戊己、庚辛、壬癸,随贵人所涉,或间罗网,或间天空,皆不相聨也。○选择宗镜曰:八节三奇,从八节本宫起。甲子阳遁顺飞九宫,阴遁逆飞九宫,寻见本年太岁泊何宫,便于其宫起本年虎遁,依八节顺逆飞寻三奇分布取用。如庚申年冬至节用事,从坎一宫起,甲子顺飞九宫,寻见太岁庚申在震三宫。乙庚年五虎遁得戊寅,便从震三宫起,戊寅亦顺飞九宫。乙酉在坎一,丙戌在坤二,丁亥在震三,即庚申年冬至节,乙奇在坎,丙奇在坤,丁奇在震也。修作到山到方,主进田产,生贵子旺丁财。
按奇门以六甲为符使,最忌庚金,故用乙以合之,用丙丁以制之,选择之用三奇,盖本诸此。冬至属坎宫,用阳遁一局,坎一起甲子;立春属艮宫,用阳遁八局,艮八起甲子;春分属震宫,用阳遁三局,震三起甲子;立夏属巽宫,用阳遁四局,巽四起甲子,俱顺飞九宫。夏至属离宫,用阴遁九局,离九起甲子;立秋属坤宫,用阴遁二局,坤二起甲子;秋分属兑宫,用阴遁七局,兑七起甲子;立冬属乾宫,用阴遁六局,乾六起甲子,俱逆飞九宫。此即时奇门法也。至以太岁所泊之宫起五虎遁,则与奇门顺布六仪,逆布三奇之法不同,而亦自有理。宗镜曰:三奇当用奇门,用八节三奇亦可,则是古有此法也。又按月神以月建入中官,遇丙丁为火,此自岁建起虎遁,遇丙丁为奇,似乎两相矛盾,然各有取义,而起例亦各不同。且丙丁独火,本不为凶,第忌廉贞、打头、月游诸火星逢之而火发。丙丁二奇又取照盖山向制克金神,而非用之以制火星,则其义固并行而不相背也。
起例:巡山罗睺为太岁前一位,子年在癸丑年在艮,寅年在甲,卯年在乙,辰年在巽,巳年在丙午年在丁未年在坤,申年在庚,酉年在辛,戌年在乾,亥年在壬。○选择宗镜曰:巡山罗睺,止忌立向开山,修方不忌。○通书曰:申子辰罗睺乙巽辛,寅午戌,丁癸艮宫出,巳酉丑,丙壬乾,作首,亥卯未,甲庚坤,大忌。注曰:申年辛子年,乙辰年,巽,寅年艮午年丁戌年,癸巳年,丙酉年乾,丑年壬亥年,庚卯年,甲未年坤。
按起例巡山罗睺为岁前最近之方,又为岁君,自本年至次年所巡行必经之地,故立向避之,以其为岁前一位,犹前星为太子,次于岁驾,不敢抵向,但又不敢斥言前星,以为神煞名字,而以佛子之名罗睺当之,故曰罗睺也。通书既论三合年分,而其罗睺所在之方,与三合全无取义。起例则申子辰年在庚癸巽,寅午戌年在甲丁乾,巳酉丑年在丙辛,艮,亥卯未年在壬乙坤,皆成双山三合五行,甚为有理。通书惟辰、巳午未年与起例合,其为传写之误无疑也。今依起例改正。
通书曰:绝胎之间为伏兵,胎养之间为大祸。二者又为夹三煞,坐向皆不宜。如申子辰年伏兵在丙,大祸在丁;寅午戌年,伏兵在壬,大祸在癸。则申子辰年坐丙丁为坐煞,寅午戌年坐丙丁为向煞,盖坐丙则向壬,坐丁则向癸也。余年倣此。
按选择宗镜曰:太岁可坐不可向,三煞可向不可坐。又曰:三煞最凶,伏兵大祸次之。然则坐煞向煞特统同之论,细分之,则坐与向当有轻重之不同也。见利用。
通书曰:申子辰年在卯,巳酉丑年在子,寅午戌年在酉,亥卯未年在午。○选择宗镜曰:死方为六害,为灸退,此太岁不足之气也,宜用三合局补之。
按:灸退者,三合死方也,其名义不可晓,术家又为六害,又为飞天独火,大抵兼独火死气而取义耳。夫六害独火,与灸退同行异名,于义无取。今删去不用。而其为太岁不足之气,则出于三合自然之理,故独存之,而名亦仍其旧云。
通书曰:独火,一名飞祸,又名六害,即盖山黄道内朱雀廉贞也。修营动土,犯之主灾,埋葬不忌。
按独火与盖山黄道同一起例,如子年属坎,对宫为离,即以离为本宫,卦下一爻变为艮,为廉贞,故子年以艮为独火也。丑寅年皆属艮,对宫为坤,即以坤为本宫,卦下一爻变为震,故丑寅年皆以震为独火也。余年倣此。又按盖山黄道兼用纳甲三合,独火则止用本卦。通书曰:独火方遇丙丁,飞吊其上,其火方发,无凶神,并不妨。然则本宫且不必忌矣,纳甲三合又为纡远,其不用也宜哉。
起例曰:浮天空亡,甲年离壬,乙年坎癸,丙年巽辛,丁年震庚,戊年坤乙,己年乾甲,庚年兑丁,辛年艮丙,壬年乾甲,癸年坤乙。○通书曰:浮天空亡,其例出于变卦纳甲,乃绝命破军之位。甲己年在壬,乙戊年在癸,丙年在辛,丁年在庚,庚年在丁,辛年在丙,壬年在甲,癸年在乙。○选择宗镜曰:甲己辛年,丙壬、乙庚戊年,丁癸、丙癸年乙辛,丁壬年庚甲,山向并忌,止忌向而不忌山,非是。按绝命破军,原系卦位,故以年干纳甲之卦为本宫,取中爻变之卦为破军所在。如甲为乾卦所纳,则乾卦为甲年本宫,中爻变为离卦,离纳壬,故甲年以离壬为破军也。余倣此推。〈法见本原〉今通书止用干而遗卦,是取末而舍本。又以己年同于甲,犹谓己与甲合,至以戊年同于乙,则更自不可解矣。夫坎纳戊,离纳己,乃纳甲本义。二十四山无戊己,故离纳壬,坎纳癸,以八卦分纳八干耳。若年干戊己,未有不以坎离为本宫,而反统同于乾坤者也。宗镜并忌山向,甚为有理,而谓一年占两方,则益失本义,盖其袭误久矣。今从起例改正。
通书:年神立成阴府太岁,甲己年艮巽,乙庚年兑乾,丙辛年坎坤,丁壬年离,戊癸年震。又曰:阴府太岁,惟忌开山、营造、修方,不忌。甲己年月日时属土,克艮丙巽辛山,乙庚年月日时属金,克乾甲、兑丁巳丑山,丙辛年月日时属水,克坎癸、坤乙申辰山,丁壬年月日时属木,克离壬寅戌山,戊癸年月日时属火,克震庚亥未山。○起例曰:正阴府甲己年艮巽,乙庚年兑乾,丙辛年坎坤,丁壬年乾离,戊癸年坤震。傍阴府甲己年丙辛,乙庚年丁壬,丙辛年戊癸,丁壬年甲己,戊癸年乙庚,阴府三合,乙庚年巳丑,丙辛年申辰,丁壬年寅戌,戊癸年亥未。
按阴府太岁,乃本年之化气,克山家之化气,开山忌岁月日时克坐山,故名之曰太岁,示不可犯耳,非另有阴府之太岁在某山也。如甲己年月日时化气属土,土克水,而水乃丙辛合化之气,艮纳丙,巽纳辛,故甲己年以艮、巽二山为正阴府,丙辛二山为傍阴府。乙庚年月日时化气属金,金克木,而木乃丁壬合化之气,兑纳丁,乾纳壬,故以兑、乾为正阴府,丁壬为傍阴府。余倣此推。然则卦之所由取,皆从两干合化而来。通书丁壬年有离无乾,戊癸年有震无坤,无两,则不能化,其为遗漏无疑。又纳甲之法,乾纳甲壬,坤纳乙癸,坎纳戊,离纳己。选择家以二十四山无戊己,则以坎纳癸,以离纳壬,而乾坤专纳甲乙。子午卯酉四山,不用卦而用支,则以支之三合并纳于一卦,此乃二十四山纳甲之法。通书失阴府太岁之本义,而反即卦以配干。乙庚年月丁壬讹丁甲,是因乾专纳甲而误也。丙辛年月戊癸讹乙癸,是因坎纳癸、坤专纳乙而误也。丁壬年少甲而已讹壬,是因遗乾而遗,又因离纳壬而误也。戊癸年有庚无乙,是因遗坤而遗也。可见古人原止用卦,后人以干附之,又失纳甲本义,乃致多误。曰正曰傍,诸说不一。然卦从干来,用干犹属有理。至于纳甲三合,与两干合化全无干涉,则又附会支离之尤甚,而必不可从者。今图订正,庶晓然于作者之意。又按十干化气,本诸素问,逐年递变。洪范五行又推其意,以为墓龙变运,不取角轸而取墓库,不取干气而取纳音,要亦逐年逐变者也。阴府太岁则不论年而论山甲。山、己山皆常属土,乙山、庚山皆常属金,不待合而化,不随年而变,此亦拘迂之甚矣。且以甲山而论,正五行则属木,洪范五行则属水,阴府五行则属土,墓龙变运则又属火,或又属金。行止有五,而一山已占其四,一年月日时,而干支纳音化气又占其四,求其不克,不亦难乎?今台官用卦不用干,遵行已久,姑存其旧。用干虽属有理,然其义本非亲切,故亦不取也。
通书曰:天官符忌修方。申子辰年属水,水临官在亥,故以亥为天官符。巳酉丑年属金,金临官在申,故以申为天官符。寅午戌年属火,火临官在巳,故以巳为天官符。亥卯未年属木,木临官在寅,故以寅为天官符。
按天官符为太岁三合五行方旺之气,故修造避之,与月家游祸同义。名曰天官符者,五行质具于地,而气行于天,三合固气也。
通书曰:天官符忌修方,一年占一字。○选择宗镜曰:申子辰年在亥,巳酉丑年在申,寅午戌年在巳,亥卯未年在寅,以月建入中宫,顺飞九宫,遇本年天官符,所占之字,为本月天官符,每宫占三位。
按月家飞宫天官符,即本年天官符逐月飞吊之位。如子年天官符在亥,正月修作,则以寅建入中宫,顺数,复至中宫,遇亥字,即正月天官符在中宫。若子年三月修作,则以辰建入中宫,顺数至震三遇亥字。震宫统甲、震、乙三位,即三月天官符在甲、震、乙也。又按二十四山四正位不用卦而用支,飞宫又不用支而用卦者,以卦可逐宫而数也。余倣此。
通书曰:地官符忌修方,一年占一字。○选择宗镜曰:太岁前五位为地官符,以月建入中宫,顺飞九宫,遇本年地官符所占之字,为本月地官符,每宫占三位。
按地官符义例已见年神月家飞宫。地官符即本年地官符逐月飞吊之位。如子年地官符在辰,正月修作,则以寅建入中宫,顺数至兑七遇辰字,兑宫统庚、兑、辛三位,即正月地官符在庚、兑辛也。若子年二月修作,则以卯建入中宫,顺数至乾六遇辰字,乾宫统戌、乾、亥三位,即二月地官符在戌、乾亥也。余倣此。
通书曰:打头火忌修方,寅午戌年在午,亥卯未年在卯,申子辰年在子,巳酉丑年在酉。盖子午卯酉是本宫旺乡,飞宫犯之则凶。○选择宗镜曰:打头火,即三合旺方,又为金匮将星,主火烛,若叠太岁尤凶。盖太旺则亢,亢则属火也。其法以所用月建入中宫,顺飞九宫,遇本年三合旺方,为本月打头火,每宫占三位。
按打头火即本年大煞,逐月飞吊之位。大煞义例已见年神,其逐月飞吊,与天官符同法。天官符为临官,大煞为帝旺,其曰火者,以其旺极为灾,亦犹灾煞之又名天火耳。打头火名不雅驯,又嫌多立名色,易致失实,故名曰飞大煞,以存本义云。
通书曰:小月建即小儿煞,忌修方。○选择宗镜曰:小月建忌占方,然占山占向亦忌。子寅、辰、午、申戌为阳年,正月起中宫;丑卯、巳、未酉亥为阴年,正月起离九,俱顺飞九宫。如阳年正月起中宫,二月在乾六,三月在兑七;阴年正月起离九,二月在坎一,三月在坤二是也。每宫亦占三位。
按:小月建即月建飞宫也。修造最重太岁,次则月建,故忌之。其法以月建为阳建,月厌为阴建。阳年用正月阳建寅,加中宫顺行,故正月在中五,二月在乾六,三月在兑七,顺飞九宫。阴年用正月阴建戌,加中宫,顺数,至本月阳建,故正月在离九,二月在坎一,三月在坤二,亦顺飞九宫。历家谓阴年起离九,顺飞九宫,乃捷法也。又按月神飞吊,皆以月建入中宫,此从月建起例,已是飞宫,故不又用飞吊。大月建倣此。
通书曰:大月建忌修方动土。○选择宗镜曰:大月建系月家土煞,占山占向、占方、占中宫,皆不宜动土。甲丁、庚癸年正月起艮,八乙、戊辛年正月起中,五丙己壬年正月起坤,二,逆行九宫。
按元经以上元甲子一白,中元甲子四绿,下元甲子七赤,为太岁一星,子午卯酉年正月起八白,辰戌丑未年正月起五黄,寅申巳亥年正月起二黑,为月建。选择宗镜载岁月建之法,以太岁寻月建,以月建寻太岁。又载元经起例:下元甲子年七赤为太岁一星,子年正月起八白,为月建。如六月修离方,正月起八白,二月七赤,三月六白,四月五黄,五月四绿,六月三碧,则三碧为六月建。即以三碧入中宫,顺寻。七赤到离九,即月太岁一星在离凶。由此观之,则太岁即三元年九星入中宫之一星,而月建即三元月九星入中宫之一星。盖九星顺行,六甲逆转,其年其月到某宫,则其宫之星即入中宫而用事,是其星乃太岁月建之用神,而其宫即太岁月建之所在也。今通书不用飞太岁,而用飞月建,岂以月建较太岁尤亲切欤?然其例当三年三十有六月而一周,其义当十五年历三元,周而复始。选择宗镜所载甲丁、庚、癸等年分,虽亦皆隔三年,但误用天干起例,则惟甲子至癸酉十年,与元经合。至甲戌年,则不与癸酉年相轮,而又自甲起,不惟与太岁相寻之例不合,且与其月之九星俱相矛盾。是盖止据甲子至癸酉十年而撮其例,遂致误也。今依元经改正,子午卯酉年正月起艮八,辰戌丑未年正月起中五,寅申巳亥年正月起坤二,逐月逆转,则其例与月九星及元经月建脗合,而其义亦晓然矣。又按:小月建专用月支,故曰小。大月建兼用月干,故曰大。月建为土府,故动土忌之。然在山在方,自以定位为重。飞宫为轻,选择最重太岁,而未有用飞太岁者,则月建之轻重,可以类推。术士不明其义,乃因其大小之名而谬为之说,谓犯小月建则伤小儿,犯大月建则伤宅长。又别名小月建曰小儿煞,举世畏忌,而不知其由,惑世诬民,不已甚乎!
通书曰:丙丁独火忌修方。其法以月建入中宫,飞吊,得丙丁二字到方修作,动土犯之凶。
按丙丁独火,乃诸火星之总要,盖取天干丙丁之气,照于其上,为火之所由发也。如甲己年丙寅月修作,则以丙寅入中宫,顺数,丙在中五,丁在乾六,即正月丙丁独火在中宫与乾宫也。若丁卯月修作,则以丁卯入中宫,丁在中五,戊在乾六,以次顺数,丙又在中五,即二月丙丁独火在中宫也。然必与年独火飞大煞并,方忌。
通书曰:月游火忌修方,其煞与打头火或年独火并飞,得丙丁二字同到方,其灾方发,无凶神,并不妨。
按月游火即来年太岁,为进气方旺之辰,于二十四山,则又在巡山罗睺前一位,去太岁尚远,又为四利太阳,本不为凶,第以火未发先炎,故取太岁前一辰曰火,月移一位,故曰月游。然必与打头火年独火并,又得丙丁同到,而后为忌也。如子年前一辰为丑,丑年前一辰为寅,丑寅皆属艮,故子丑年正月,月游火同在艮,八二月在离,九三月在坎,一顺行九宫。寅年前一辰为卯,卯属震,故寅年正月,月游火在震,三、二月在巽,四、三月在中,五顺行九宫是也。余倣此。又按月游火逐月顺飞九宫,不以月建入中宫,与大小月建同义。
钦定协纪辨方书卷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