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易学知识/ 钦定协纪辨方书/ 义例六
《钦定协纪辨方书》目录
御制协纪辨方书序 奏议 诸臣职名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本原一 甲历 十干 十二支 十二律 二十八舎 四序 六辰 二十八宿配日 五行 纳音 纳甲 本原二 义例一 义例二 阴阳大会 阴阳小会 行狠 了戾 孤辰 义例三 义例四 九神总论 四离 四绝 月忌日 义例五 义例六 立成 天德 月德 天德合 月德合 月空 天恩 天赦 母仓 天愿 月恩 四相 时德 阳德 阴德 王日 官日 守日 相日 民日 三合 临日 驿马〈天后〉 天马 建日〈兵福〉 除日〈吉期 兵宝〉 满日〈天巫 福德〉 平日 定日〈时阴〉 执日 破日 危日 成日〈天喜 天医〉 收日 开日〈时阳 生气〉 闭日 兵吉 六合 六仪 五富 天仓 不将 要安 敬安 玉宇 金堂 普护 福生 圣心 益后 续世 解神 除神 五合 宝日 义日 制日 鸣吠对 亥子日 月建〈小时 土府〉 月破〈大耗〉 平日〈死神〉 收日 满日〈天狗〉 闭日〈血支〉 劫煞 灾煞〈天火〉 月煞〈月虚〉 月刑 月害 月厌〈地火〉 厌对〈招摇〉 大时〈大败 咸池〉 游祸 天吏〈致死〉 死气 小耗 天贼 四击 四耗 四废 四忌 四穷〈八龙 七鸟 九虎 六蛇〉 五虚 八风 五墓 九空 九坎〈九焦〉 土符 地囊 兵禁 大煞 归忌 血忌 往亡 气往亡 复日 重日 五离 八专 触水龙 专日 伐日 反支 上朔 四离 四绝 晦日 冬至 夏至 春分 秋分 土王用事 伏社 月忌日 十五日 人神所在日 长星 短星 用事 祀典 春牛经 岁时纪事 气候 公规二 年表一 太岁甲子干木枝水纳音属金 太岁乙丑干木枝土纳音属金 太岁丙寅干火枝木纳音属火 太岁丁卯干火枝木纳音属火 太岁戊辰干土枝土纳音属木 太岁己巳干土枝火纳音属木 太岁庚午干金枝火纳音属土 太岁辛未干金枝土纳音属土 太岁壬申干水枝金纳音属金 太岁癸酉干水枝金纳音属金 年表二 太岁甲戌干木枝土纳音属火 太岁乙亥干木枝水纳音属火 太岁丙子干火枝水纳音属木 太岁丁丑干火枝土纳音属水 太岁戊寅干土枝木纳音属土 太岁庚辰干金枝土纳音属金 太岁辛巳干金枝火纳音属金 太岁壬午干水枝火纳音属木 太岁癸未干水枝土纳音属木 年表三 太岁甲申干木枝金纳音属水 太岁乙酉干木枝金纳音属水 太岁丙戌干火枝土纳音属土 太岁丁亥干火枝水纳音属土 太岁戊子干土枝水纳音属火 太岁庚寅干金枝木纳音属木 太岁辛卯干金枝木纳音属木 太岁壬辰干水枝土纳音属水 太岁癸巳干水枝火纳音属水 年表四 太岁甲午干木枝火纳音属金 太岁乙未干木枝土纳音属金 太岁丙申干火枝金纳音属火 太岁丁酉干火枝金纳音属火 太岁戊戌干土枝土纳音属木 太岁庚子干金枝水纳音属土 太岁辛丑干金枝土纳音属土 太岁壬寅干水枝木纳音属金 太岁癸卯干水枝木纳音属金 年表五 太岁甲辰干木枝土纳音属火 太岁乙巳干木枝火纳音属火 太岁丙午干火枝火纳音属水 太岁丁未干火枝土纳音属水 太岁戊申干土枝金纳音属土 太岁己酉干土枝金纳音属土 太岁庚戌干金枝土纳音属金 太岁辛亥干金枝水纳音属金 太岁壬子干水枝水纳音属木 太岁癸丑干水枝土纳音属木 年表六 太岁甲寅干木枝木纳音属水 太岁乙卯干木枝木纳音属水 太岁丙辰干火枝土纳音属土 太岁丁巳干火枝火纳音属土 太岁戊午干土枝火纳音属火 太岁己未干土枝土纳音属火 太岁庚申干金枝金纳音属木 太岁辛酉干金枝金纳音属木 太岁壬戌干水枝土纳音属水 太岁癸亥干水枝水纳音属水 月表一 月表二 月表三 月表四 月表五 月表六 月表七 月表八 月表九 月表十 月表十一 月表十二 日表 甲子日十二时 乙丑日十二时 丙寅日十二时 丁卯日十二时 戊辰日十二时 己巳日十二时 庚午日十二时 辛未日十二时 壬申日十二时 癸酉日十二时 甲戌日十二时 乙亥日十二时 丙子日十二时 丁丑日十二时 戊寅日十二时 己卯日十二时 庚辰日十二时 辛巳日十二时 壬午日十二时 癸未日十二时 甲申日十二时 乙酉日十二时 丙戌日十二时 丁亥日十二时 戊子日十二时 己丑日十二时 庚寅日十二时 辛卯日十二时 壬辰日十二时 癸巳日十二时 甲午日十二时 乙未日十二时 丙申日十二时 丁酉日十二时 戊戌日十二时 庚子日十二时 辛丑日十二时 壬寅日十二时 癸卯日十二时 甲辰日十二时 乙巳日十二时 丙午日十二时 丁未日十二时 戊申日十二时 己酉日十二时 庚戌日十二时 辛亥日十二时 癸丑日十二时 甲寅日十二时 乙卯日十二时 丙辰日十二时 丁巳日十二时 戊午日十二时 己未日十二时 庚申日十二时 辛酉日十二时 壬戌日十二时 癸亥日十二时 选择要论 疑龙经 论造葬 论正五行生旺取用 论扶山 论立向 论相主 论开山立向与修山修向不同 论修方兼山向及中宫 论用盘针 定方隅法 年神总论 月吉神总论 月凶神总论 诸家年月日吉凶神附论 制煞要法 四柱法 用日法 太阳到方时刻表 推测时刻 男女九宫 逐日人神所在 太白逐日游方 长星短星 百忌日 祀灶日 洗头日 嫁娶周堂 事类总集 杂用宜忌 年月神煞 天星吉时 吉将加时 男女合婚大利月 诸家銮驾星曜 巡山二十四神煞 驿马临官 逆血刃九良星暗刀煞 支退流财 神煞同位异名 尊星帝星 神在 上吉七圣 伏断日宻日裁衣日 红沙 章光 五合五离 殃煞出去方 满德吉庆 冰消瓦解灭门大祸 杨公忌 天狗 六道 五符择时

义例六

岁禄。

飞天禄。

飞天马。

飞宫贵人。

通天窍。

走马六壬。

四利三元。

盖山黄道。

三元九星。

八节三奇。

巡山罗睺。

坐煞向煞。

灸退。

独火。

浮天空亡。

阴府太岁。

天官符。

飞天官符。

飞地官符。

飞大煞。

小月建。

大月,建。

丙丁独火。

月游火。

甲年在寅,乙年在卯,丙、戊年在巳,丁、己年在午,庚年在申,辛年在酉,壬年在亥,癸年在子。

按:岁禄者,岁干临官方也。五行之性,临官吉于帝旺,盖临官则方盛,而帝旺则太过矣。故禄命家以临官为禄,而帝旺为刃。选择家亦有岁刃之说,天官非之,语见附录。日禄见本条。月神皆从支取,故独无月禄例。

通书曰:马到山头人富贵,禄到山头旺子孙。若逢禄马一同到,千祥百福自骈臻。○选择宗镜曰:禄马贵人山方皆吉,在本遁内者有力,遁外次之。又曰:先以五虎遁寻本年禄马干支为真禄马;次以月建入中宫,寻本年真禄马在何宫,即以吉论。

按禄马为年方,吉神同到,尤吉。通书年神立成,止取禄马地支一字,以月建入中宫,顺飞九宫。如甲子年,禄马俱在寅,正月寅建入中宫,即禄马同在中宫;二月卯建入中宫,顺数寅在兑七,即禄马同在兑宫。乙丑年禄在卯,马在亥,二月卯建入中宫,亥在巽四,即禄在中宫,马在巽宫。三月辰建入中宫,卯在兑七,亥在震三,即禄在兑宫,马在震宫。宗镜兼取本遁天干为真禄马,又以月建干支入中宫,顺飞九宫。如甲子年禄马俱在寅,用五虎元遁得丙寅,即丙寅为真禄马,正月丙寅入中宫,即禄马同在中宫。二月丁卯入中宫,顺数丙寅在坎一,即禄马同在坎宫。乙丑年禄在卯,马在亥,用五虎元遁,得己卯为真禄,丁亥为真马,二月己卯入中宫,丁亥在巽四,即禄在中宫,马在巽宫。三月庚辰入中宫,己卯在坎一,丁亥在震三,即禄在坎宫,马在震宫。二说皆为有理。然通书无飞宫贵人,故用宗镜之法,与贵人一例,而并录通书之说,以备参考。

选择宗镜曰:岁禄马、贵人山方皆吉,在本甲内者为有力,甲外次之。○又曰:先以五虎遁寻岁贵系何干支,次以月建入中宫,顺寻岁贵在何宫,即以吉论。如乙丑年六月建癸未,修乾、坎二山方,先以本年五虎遁起戊寅,顺寻甲申为真阳贵,戊子为真阴贵,次以月建癸未入中宫,顺行,阳贵甲申到乾,阴贵戊子到坎,二山方修造皆吉。余倣此。○又曰:贵人与禄马取用不同,要在分辨阴阳。阳贵人冬至后用之有力,飞在阳宫尤有力。阴贵人夏至后用之有力,飞在阴宫尤有力。

按贵人禄马皆为岁中吉神,今通书有飞天禄马,而无飞宫贵人,实为阙略,故取宗镜补之。

通书曰:通天窍乃杨救贫真诀。凡修造葬埋、开山立向修方,若遇吉星所值,不问太岁、三煞、官符、大将军诸凶煞,此星并能压之。其法只用八干四维,求年月日时吉星所到之处,修之大吉。其例则用双山五行,各从本年三合长生起,迎财、进宝、库珠顺行三位,其对冲三位为大吉,进田、青龙,共为十二吉山,利用本年三合,及其对冲月日时。

按通书云:通天窍只用八干四维,而其例又用双山,兼十二支,虽有异同,而于理无害。至其从岁三合长生起,迎财、进宝、库珠三星,并取对宫大吉、进田、青龙三星为吉者,盖三合本方为大煞之位,对方为三煞之位,长生前三位则为三合后方,其对宫则为三合前方,不犯大煞、三煞诸凶。如申子辰年,大煞在子,三煞在巳午未,从三合长生起例,则迎财在坤申,进宝在庚酉,库珠在辛戌,其对宫艮寅为大吉,甲卯为进田,乙辰为青龙,自不犯大煞、三煞、坐煞、向煞诸凶是也。用本年三合月日时者,月日时皆不犯三煞诸凶也。然惟子午卯酉年为然,余年不可概论。如申年太岁在申,宁可以迎财为吉乎?辰年太岁在辰,宁可以青龙为吉乎?是其能压太岁之说,既不可为典要,又自不犯三煞,则能压三煞之说,更属有名无实,此宗镜所以诋其不足为据也。但与走马六壬并传已久,世俗称为窍马,而亦不害于理,故存之。惟迎财、进宝诸名,殊不雅驯,今质名之曰三合前方,三合后方,庶为例明义正。坊本又以三合本方为大州牢、小县狱、小重丧,对方为小火血、大火血、大重丧,使十二宫各有名色,尤为俗恶无理。台本不载,盖删之也。

通书曰:六壬天罡年月例,取天罡为首,顺行十二支,以天罡配辰,太乙配巳,胜光配午,小吉配未,传送配申,从魁配酉,河魁配戌,登明配亥,神后配子,大吉配丑,功曹配寅,太冲配卯,取神后子、胜光午,功曹寅,传送、申,天罡辰、河魁戌,六位为吉,用三合月日时杨救贫。造葬用山头吉星,修方用方道吉星,如修凶方,从吉方起手,主十二年田财大旺。

按地支配十二将,以神后、大吉、功曺、胜光、小吉、传送、登明为吉,太冲、天罡、太乙、从魁、河魁为凶。今不取大吉、小吉、登明,而取天罡、河魁者,盖以子、寅、辰、午、申、戌六阳辰为吉耳。其起例谓子年以天罡加辰,每年退行一位,盖古有岁厌之说,子年合于子,为伏吟,则天罡必在辰矣。厌逆行,故天罡每年退一位。其义与黄黑二道仿佛相同,非有深意。大抵其方叠吉神则吉,无吉神则不能为福,此宗镜诸书所以诋其不足为据也。然相传已久,其说亦不害理,故存之。

选择宗镜曰:李淳风四利三元:一太岁,二太阳,三丧门,四太阴,五官符、六死符,七岁破,八龙德,九白虎,十福德,十一、吊客,十二、病符,太阳、太阴、龙德、福德为吉,余方皆凶。

按三元之义未详,而四利方则载于通书年表,八凶方皆载于时宪书。今以各义例推之,太岁、岁破,不敢犯也。丧门、吊客,则合拱岁破,以冲太岁者也;官符、白虎,则三方吊照太岁者也。病符,旧太岁也,死符,旧岁破也。惟太阳在太岁之前,方兴未艾;龙德在岁破之前,安吉无虞。太阴福德,界乎太岁、岁破之间,不冲不照,其吉固宜。然此乃从太岁起例,犹日之有建除,故宗镜又有以四利配建除之说。若以三合而论,则辰戌丑未年之太阳,又为劫煞,寅申巳亥年之福德,亦为劫煞,太阴又为天官符,子午卯酉年之龙德,又为岁煞,不可以吉言矣。故须兼看各神,未可执一而定也。

盖山黄道,起于青囊九曜,以本年支对宫之卦为本宫,用小游年变卦法,贪狼为黄罗,巨门为天皇,文曲为紫檀,武曲为地皇。如子年属坎,对宫为离,即以离为本宫。贪狼在震,巨门在兑,文曲在坤,武曲在巽,又依九曜纳甲三合之法,庚亥未并属于震,丁巳丑并属于兑,乙纳于坤,辛纳于巽,是也。余年倣此〈法见本原〉通书曰:其方开山立向,修营并吉。起例则止取八卦,不用纳甲三合。今按青囊九曜,以贪、巨、武辅为吉,此不用辅弼,而用文曲,其义未详。然破军为浮天,空亡、亷贞为独火,历来通书避忌,用之已久,既以彼为凶,则以此为吉,宜也。惟黄罗等名,益不可晓。今从起例,仍用原名,庶不失本义云。

黄帝遁甲经曰:三元者,起于九宫也。以休门为一白,死门为二黑,伤门为三碧,杜门为四绿,中宫为五黄,开门为六白,惊门为七赤,生门为八白,景门为九紫。○通书云:九宫者,神龟负文于背,禹因以陈九畴,即洛书戴九履一,左三右七,二四为肩,六八为足,五数居中,纵横斜皆成十五者是也。河图则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而先儒有除十用九之说,所谓河图洛书相为经纬,八卦九章,相为表里者也。东汉张衡变九章为九宫,从一白、二黑、三碧、四绿、五黄、六白、七赤、八白、九紫,分三元、六甲,以数作方,而一白居坎,二黑居坤,三碧居震,四绿居巽,五黄居中,六白居乾,七赤居兑,八白居艮,九紫居离,是为九宫。静则随方而定,动则依数而行。

体为地盘, 用为天盘。

坤〈二黑〉 兑〈七赤〉 乾〈六白〉 乾〈六〉 兑〈七〉 艮〈八〉 离〈九〉离〈九紫〉 中〈五黄〉 坎〈一白〉 中〈五〉。

巽〈四绿〉 震〈三碧〉 艮〈八白〉 巽〈四〉 震〈三〉坤〈二〉 坎〈一〉三元年九星入中宫。

康熙二十三年甲子为上元。

上元、 中元、 下元、 三元,太岁所在。

一白、 四绿、 七赤。 甲子、 癸酉、 壬午、 辛卯、 庚子、 己酉、 戊午,九紫、 三碧、 六白。 乙丑、 甲戌、 癸未、 壬辰、 辛丑、 庚戌、 己未,八白、 二黑、 五黄。 丙寅、 乙亥、 甲申、 癸巳、 壬寅、 辛亥、 庚申,七赤、 一白, 四绿。 丁卯、 丙子、 乙酉、 甲午、 癸卯、 壬子、 辛酉,六白、 九紫, 三碧。 戊辰、 丁丑、 丙戌、 乙未、 甲辰、 癸丑、 壬戌,五黄、 八白, 二黑。 己巳、 戊寅、 丁亥、 丙申、 乙巳、 甲寅、 癸亥,四绿 七赤, 一白。 庚午、 己卯、 戊子、 丁酉、 丙午、 乙卯,三碧、 六白, 九紫。 辛未、 庚辰、 己丑、 戊戌、 丁未、 丙辰,二黑、 五黄, 八白。 壬申、 辛巳、 庚寅、 己亥、 戊申、 丁巳。

考原曰:上元甲子,中宫起一白,中元甲子起四绿,下元甲子起七赤。三元一百八十年而一周。盖一百八十者,以宫数九与花甲六十,俱可以度尽也。逐年逆转,如甲子年中宫起一白,乙丑年中宫起九紫,而其实甲子年一白在中宫,乙丑年一白则在乾六,故九紫在中宫,似逆而实顺也。以其年所值星入中宫,顺布九宫。如康熙二十三年甲子,一白入中宫,二黑在乾,三碧在兑,四绿在艮,五黄在离,六白在坎,七赤在坤,八白在震,九紫在巽,余倣此。

三元月,九星入中宫。

子午卯酉年, 辰戌丑未年, 寅申巳亥年。

正月 八白, 正月 五黄, 正月 二黑,二月 七赤, 二月 四绿, 二月 一白,三月 六白, 三月 三碧, 三月 九紫,四月 五黄, 四月 二黑, 四月 八白,五月 四绿, 五月 一白, 五月 七赤,六月 三碧, 六月 九紫, 六月 六白,七月 二黑, 七月 八白, 七月 五黄,八月 一白, 八月 七赤, 八月 四绿,九月 九紫, 九月 六白, 九月 三碧,十月 八白, 十月 五黄, 十月 二黑,十一月 七赤, 十一月 四绿, 十一月 一白,十二月 六白, 十二月 三碧, 十二月 九紫。

考原曰:甲子年正月,中宫起八白,盖年前十一月,甲子起一白,十二月起九紫,故本年正月起八白也。三年而一周,盖三年三十有六月,以月数十二,与宫数九,俱可以度尽也。故以子午卯酉年为上元,正月起八白,辰戌丑未年为中元,正月起五黄,寅申巳亥年为下元,正月起二黑。逐月逆转,亦以其月所值星入中宫,顺布九宫,与年九星同。

按遁甲之法,冬至上元甲子,起坎一、乙丑,坤二、丙寅,震三、丁卯,巽四、戊辰,中五、己巳,乾六、庚午、兑七、辛未,艮八、壬申、离九,癸酉复坎一,以次顺数。甲戌坤二、甲申,震三、甲午、巽四、甲辰,中五、甲寅、乾六。至中元甲子则起兑七,下元甲子则起巽四,历六甲,复为上元。甲子又起坎一,此顺行九宫者也。九星之法,上元甲子,一白入中宫,乙丑九紫,丙寅八白,丁卯七赤,戊辰六白,己巳五黄,庚午四绿,辛未三碧,壬申二黑,癸酉复一白,以次逆数。甲戌九紫,甲申八白,甲午七赤,甲辰六白,甲寅五黄,中元甲子四绿,下元甲子七赤,历六甲,复为上元。甲子又一白入中宫,此逆行九宫者也。究之,九星亦系顺行,星,顺行而前,则入中宫之星,自逆转而后,修造之法,以入中宫之星为主,而顺布于八宫,故自上元甲子起一白逆行,而得其年入中宫之星,其实九星皆顺行也。考原之说得之。至月九星以子午卯酉年为上元,辰戌丑未年为中元,寅申巳亥年为下元,则其例亦是,其法亦简明,而其义则不合。盖花甲一周,方为一元,三元既周,方复为上元。今上元甲子年,岁前十一月甲子,一白入中宫,十二月乙丑,九紫入中宫,正月丙寅,八白入中宫固已,而至次年乙丑,又次年丙寅,则各历十有二月,不得为一元。再至次年丁卯,共历三十有六月,其正月为壬寅,花甲未满一周,尚不得为一元,更不得复为上元也。今按甲子年正月丙寅,中宫八白,是为上元,以次逆数,乙丑年正月戊寅五黄,丙寅年正月庚寅二黑,丁卯年正月壬寅,八白,戊辰。年正月甲寅五黄,至己巳年正月复为丙寅,中宫,乃得二黑,是为中元。甲戌年正月复为丙寅,中宫,乃得五黄,是为下元。至己卯年正月丙寅,中宫又得八白,复为上元。如此,则与奇门甲己为符头,子午卯酉为上元,寅申巳亥为中元,辰戌丑未为下元之义合,而其例则不如三年一周之为便。故月九星入中宫之法,仍用三年一周,第不用三元之名,而明其义如此,庶义例两得云。

通书曰:天上三奇,乙、丙、丁者,出于贵人之干德,游行十二支辰。以阳贵顺行,则乙德在丑,丙德在寅,丁德在卯,三干之德,相聨而无间断;以阴贵逆行,则乙德在未,丙德在午,丁德在巳,亦相聮而无间断。又以其随贵人在天,故谓之天上三奇,能制煞发祥,中宫坐向,得之,上官嫁娶、入宅移居、修造营葬并吉。余如戊己、庚辛、壬癸,随贵人所涉,或间罗网,或间天空,皆不相聨也。○选择宗镜曰:八节三奇,从八节本宫起。甲子阳遁顺飞九宫,阴遁逆飞九宫,寻见本年太岁泊何宫,便于其宫起本年虎遁,依八节顺逆飞寻三奇分布取用。如庚申年冬至节用事,从坎一宫起,甲子顺飞九宫,寻见太岁庚申在震三宫。乙庚年五虎遁得戊寅,便从震三宫起,戊寅亦顺飞九宫。乙酉在坎一,丙戌在坤二,丁亥在震三,即庚申年冬至节,乙奇在坎,丙奇在坤,丁奇在震也。修作到山到方,主进田产,生贵子旺丁财。

按奇门以六甲为符使,最忌庚金,故用乙以合之,用丙丁以制之,选择之用三奇,盖本诸此。冬至属坎宫,用阳遁一局,坎一起甲子;立春属艮宫,用阳遁八局,艮八起甲子;春分属震宫,用阳遁三局,震三起甲子;立夏属巽宫,用阳遁四局,巽四起甲子,俱顺飞九宫。夏至属离宫,用阴遁九局,离九起甲子;立秋属坤宫,用阴遁二局,坤二起甲子;秋分属兑宫,用阴遁七局,兑七起甲子;立冬属乾宫,用阴遁六局,乾六起甲子,俱逆飞九宫。此即时奇门法也。至以太岁所泊之宫起五虎遁,则与奇门顺布六仪,逆布三奇之法不同,而亦自有理。宗镜曰:三奇当用奇门,用八节三奇亦可,则是古有此法也。又按月神以月建入中官,遇丙丁为火,此自岁建起虎遁,遇丙丁为奇,似乎两相矛盾,然各有取义,而起例亦各不同。且丙丁独火,本不为凶,第忌廉贞、打头、月游诸火星逢之而火发。丙丁二奇又取照盖山向制克金神,而非用之以制火星,则其义固并行而不相背也。

起例:巡山罗睺为太岁前一位,子年在癸丑年在艮,寅年在甲,卯年在乙,辰年在巽,巳年在丙午年在丁未年在坤,申年在庚,酉年在辛,戌年在乾,亥年在壬。○选择宗镜曰:巡山罗睺,止忌立向开山,修方不忌。○通书曰:申子辰罗睺乙巽辛,寅午戌,丁癸艮宫出,巳酉丑,丙壬乾,作首,亥卯未,甲庚坤,大忌。注曰:申年辛子年,乙辰年,巽,寅年艮午年丁戌年,癸巳年,丙酉年乾,丑年壬亥年,庚卯年,甲未年坤。

按起例巡山罗睺为岁前最近之方,又为岁君,自本年至次年所巡行必经之地,故立向避之,以其为岁前一位,犹前星为太子,次于岁驾,不敢抵向,但又不敢斥言前星,以为神煞名字,而以佛子之名罗睺当之,故曰罗睺也。通书既论三合年分,而其罗睺所在之方,与三合全无取义。起例则申子辰年在庚癸巽,寅午戌年在甲丁乾,巳酉丑年在丙辛,艮,亥卯未年在壬乙坤,皆成双山三合五行,甚为有理。通书惟辰、巳午未年与起例合,其为传写之误无疑也。今依起例改正。

通书曰:绝胎之间为伏兵,胎养之间为大祸。二者又为夹三煞,坐向皆不宜。如申子辰年伏兵在丙,大祸在丁;寅午戌年,伏兵在壬,大祸在癸。则申子辰年坐丙丁为坐煞,寅午戌年坐丙丁为向煞,盖坐丙则向壬,坐丁则向癸也。余年倣此。

按选择宗镜曰:太岁可坐不可向,三煞可向不可坐。又曰:三煞最凶,伏兵大祸次之。然则坐煞向煞特统同之论,细分之,则坐与向当有轻重之不同也。见利用。

通书曰:申子辰年在卯,巳酉丑年在子,寅午戌年在酉,亥卯未年在午。○选择宗镜曰:死方为六害,为灸退,此太岁不足之气也,宜用三合局补之。

按:灸退者,三合死方也,其名义不可晓,术家又为六害,又为飞天独火,大抵兼独火死气而取义耳。夫六害独火,与灸退同行异名,于义无取。今删去不用。而其为太岁不足之气,则出于三合自然之理,故独存之,而名亦仍其旧云。

通书曰:独火,一名飞祸,又名六害,即盖山黄道内朱雀廉贞也。修营动土,犯之主灾,埋葬不忌。

按独火与盖山黄道同一起例,如子年属坎,对宫为离,即以离为本宫,卦下一爻变为艮,为廉贞,故子年以艮为独火也。丑寅年皆属艮,对宫为坤,即以坤为本宫,卦下一爻变为震,故丑寅年皆以震为独火也。余年倣此。又按盖山黄道兼用纳甲三合,独火则止用本卦。通书曰:独火方遇丙丁,飞吊其上,其火方发,无凶神,并不妨。然则本宫且不必忌矣,纳甲三合又为纡远,其不用也宜哉。

起例曰:浮天空亡,甲年离壬,乙年坎癸,丙年巽辛,丁年震庚,戊年坤乙,己年乾甲,庚年兑丁,辛年艮丙,壬年乾甲,癸年坤乙。○通书曰:浮天空亡,其例出于变卦纳甲,乃绝命破军之位。甲己年在壬,乙戊年在癸,丙年在辛,丁年在庚,庚年在丁,辛年在丙,壬年在甲,癸年在乙。○选择宗镜曰:甲己辛年,丙壬、乙庚戊年,丁癸、丙癸年乙辛,丁壬年庚甲,山向并忌,止忌向而不忌山,非是。按绝命破军,原系卦位,故以年干纳甲之卦为本宫,取中爻变之卦为破军所在。如甲为乾卦所纳,则乾卦为甲年本宫,中爻变为离卦,离纳壬,故甲年以离壬为破军也。余倣此推。〈法见本原〉今通书止用干而遗卦,是取末而舍本。又以己年同于甲,犹谓己与甲合,至以戊年同于乙,则更自不可解矣。夫坎纳戊,离纳己,乃纳甲本义。二十四山无戊己,故离纳壬,坎纳癸,以八卦分纳八干耳。若年干戊己,未有不以坎离为本宫,而反统同于乾坤者也。宗镜并忌山向,甚为有理,而谓一年占两方,则益失本义,盖其袭误久矣。今从起例改正。

通书:年神立成阴府太岁,甲己年艮巽,乙庚年兑乾,丙辛年坎坤,丁壬年离,戊癸年震。又曰:阴府太岁,惟忌开山、营造、修方,不忌。甲己年月日时属土,克艮丙巽辛山,乙庚年月日时属金,克乾甲、兑丁巳丑山,丙辛年月日时属水,克坎癸、坤乙申辰山,丁壬年月日时属木,克离壬寅戌山,戊癸年月日时属火,克震庚亥未山。○起例曰:正阴府甲己年艮巽,乙庚年兑乾,丙辛年坎坤,丁壬年乾离,戊癸年坤震。傍阴府甲己年丙辛,乙庚年丁壬,丙辛年戊癸,丁壬年甲己,戊癸年乙庚,阴府三合,乙庚年巳丑,丙辛年申辰,丁壬年寅戌,戊癸年亥未。

按阴府太岁,乃本年之化气,克山家之化气,开山忌岁月日时克坐山,故名之曰太岁,示不可犯耳,非另有阴府之太岁在某山也。如甲己年月日时化气属土,土克水,而水乃丙辛合化之气,艮纳丙,巽纳辛,故甲己年以艮、巽二山为正阴府,丙辛二山为傍阴府。乙庚年月日时化气属金,金克木,而木乃丁壬合化之气,兑纳丁,乾纳壬,故以兑、乾为正阴府,丁壬为傍阴府。余倣此推。然则卦之所由取,皆从两干合化而来。通书丁壬年有离无乾,戊癸年有震无坤,无两,则不能化,其为遗漏无疑。又纳甲之法,乾纳甲壬,坤纳乙癸,坎纳戊,离纳己。选择家以二十四山无戊己,则以坎纳癸,以离纳壬,而乾坤专纳甲乙。子午卯酉四山,不用卦而用支,则以支之三合并纳于一卦,此乃二十四山纳甲之法。通书失阴府太岁之本义,而反即卦以配干。乙庚年月丁壬讹丁甲,是因乾专纳甲而误也。丙辛年月戊癸讹乙癸,是因坎纳癸、坤专纳乙而误也。丁壬年少甲而已讹壬,是因遗乾而遗,又因离纳壬而误也。戊癸年有庚无乙,是因遗坤而遗也。可见古人原止用卦,后人以干附之,又失纳甲本义,乃致多误。曰正曰傍,诸说不一。然卦从干来,用干犹属有理。至于纳甲三合,与两干合化全无干涉,则又附会支离之尤甚,而必不可从者。今图订正,庶晓然于作者之意。又按十干化气,本诸素问,逐年递变。洪范五行又推其意,以为墓龙变运,不取角轸而取墓库,不取干气而取纳音,要亦逐年逐变者也。阴府太岁则不论年而论山甲。山、己山皆常属土,乙山、庚山皆常属金,不待合而化,不随年而变,此亦拘迂之甚矣。且以甲山而论,正五行则属木,洪范五行则属水,阴府五行则属土,墓龙变运则又属火,或又属金。行止有五,而一山已占其四,一年月日时,而干支纳音化气又占其四,求其不克,不亦难乎?今台官用卦不用干,遵行已久,姑存其旧。用干虽属有理,然其义本非亲切,故亦不取也。

通书曰:天官符忌修方。申子辰年属水,水临官在亥,故以亥为天官符。巳酉丑年属金,金临官在申,故以申为天官符。寅午戌年属火,火临官在巳,故以巳为天官符。亥卯未年属木,木临官在寅,故以寅为天官符。

按天官符为太岁三合五行方旺之气,故修造避之,与月家游祸同义。名曰天官符者,五行质具于地,而气行于天,三合固气也。

通书曰:天官符忌修方,一年占一字。○选择宗镜曰:申子辰年在亥,巳酉丑年在申,寅午戌年在巳,亥卯未年在寅,以月建入中宫,顺飞九宫,遇本年天官符,所占之字,为本月天官符,每宫占三位。

按月家飞宫天官符,即本年天官符逐月飞吊之位。如子年天官符在亥,正月修作,则以寅建入中宫,顺数,复至中宫,遇亥字,即正月天官符在中宫。若子年三月修作,则以辰建入中宫,顺数至震三遇亥字。震宫统甲、震、乙三位,即三月天官符在甲、震、乙也。又按二十四山四正位不用卦而用支,飞宫又不用支而用卦者,以卦可逐宫而数也。余倣此。

通书曰:地官符忌修方,一年占一字。○选择宗镜曰:太岁前五位为地官符,以月建入中宫,顺飞九宫,遇本年地官符所占之字,为本月地官符,每宫占三位。

按地官符义例已见年神月家飞宫。地官符即本年地官符逐月飞吊之位。如子年地官符在辰,正月修作,则以寅建入中宫,顺数至兑七遇辰字,兑宫统庚、兑、辛三位,即正月地官符在庚、兑辛也。若子年二月修作,则以卯建入中宫,顺数至乾六遇辰字,乾宫统戌、乾、亥三位,即二月地官符在戌、乾亥也。余倣此。

通书曰:打头火忌修方,寅午戌年在午,亥卯未年在卯,申子辰年在子,巳酉丑年在酉。盖子午卯酉是本宫旺乡,飞宫犯之则凶。○选择宗镜曰:打头火,即三合旺方,又为金匮将星,主火烛,若叠太岁尤凶。盖太旺则亢,亢则属火也。其法以所用月建入中宫,顺飞九宫,遇本年三合旺方,为本月打头火,每宫占三位。

按打头火即本年大煞,逐月飞吊之位。大煞义例已见年神,其逐月飞吊,与天官符同法。天官符为临官,大煞为帝旺,其曰火者,以其旺极为灾,亦犹灾煞之又名天火耳。打头火名不雅驯,又嫌多立名色,易致失实,故名曰飞大煞,以存本义云。

通书曰:小月建即小儿煞,忌修方。○选择宗镜曰:小月建忌占方,然占山占向亦忌。子寅、辰、午、申戌为阳年,正月起中宫;丑卯、巳、未酉亥为阴年,正月起离九,俱顺飞九宫。如阳年正月起中宫,二月在乾六,三月在兑七;阴年正月起离九,二月在坎一,三月在坤二是也。每宫亦占三位。

按:小月建即月建飞宫也。修造最重太岁,次则月建,故忌之。其法以月建为阳建,月厌为阴建。阳年用正月阳建寅,加中宫顺行,故正月在中五,二月在乾六,三月在兑七,顺飞九宫。阴年用正月阴建戌,加中宫,顺数,至本月阳建,故正月在离九,二月在坎一,三月在坤二,亦顺飞九宫。历家谓阴年起离九,顺飞九宫,乃捷法也。又按月神飞吊,皆以月建入中宫,此从月建起例,已是飞宫,故不又用飞吊。大月建倣此。

通书曰:大月建忌修方动土。○选择宗镜曰:大月建系月家土煞,占山占向、占方、占中宫,皆不宜动土。甲丁、庚癸年正月起艮,八乙、戊辛年正月起中,五丙己壬年正月起坤,二,逆行九宫。

按元经以上元甲子一白,中元甲子四绿,下元甲子七赤,为太岁一星,子午卯酉年正月起八白,辰戌丑未年正月起五黄,寅申巳亥年正月起二黑,为月建。选择宗镜载岁月建之法,以太岁寻月建,以月建寻太岁。又载元经起例:下元甲子年七赤为太岁一星,子年正月起八白,为月建。如六月修离方,正月起八白,二月七赤,三月六白,四月五黄,五月四绿,六月三碧,则三碧为六月建。即以三碧入中宫,顺寻。七赤到离九,即月太岁一星在离凶。由此观之,则太岁即三元年九星入中宫之一星,而月建即三元月九星入中宫之一星。盖九星顺行,六甲逆转,其年其月到某宫,则其宫之星即入中宫而用事,是其星乃太岁月建之用神,而其宫即太岁月建之所在也。今通书不用飞太岁,而用飞月建,岂以月建较太岁尤亲切欤?然其例当三年三十有六月而一周,其义当十五年历三元,周而复始。选择宗镜所载甲丁、庚、癸等年分,虽亦皆隔三年,但误用天干起例,则惟甲子至癸酉十年,与元经合。至甲戌年,则不与癸酉年相轮,而又自甲起,不惟与太岁相寻之例不合,且与其月之九星俱相矛盾。是盖止据甲子至癸酉十年而撮其例,遂致误也。今依元经改正,子午卯酉年正月起艮八,辰戌丑未年正月起中五,寅申巳亥年正月起坤二,逐月逆转,则其例与月九星及元经月建脗合,而其义亦晓然矣。又按:小月建专用月支,故曰小。大月建兼用月干,故曰大。月建为土府,故动土忌之。然在山在方,自以定位为重。飞宫为轻,选择最重太岁,而未有用飞太岁者,则月建之轻重,可以类推。术士不明其义,乃因其大小之名而谬为之说,谓犯小月建则伤小儿,犯大月建则伤宅长。又别名小月建曰小儿煞,举世畏忌,而不知其由,惑世诬民,不已甚乎!

通书曰:丙丁独火忌修方。其法以月建入中宫,飞吊,得丙丁二字到方修作,动土犯之凶。

按丙丁独火,乃诸火星之总要,盖取天干丙丁之气,照于其上,为火之所由发也。如甲己年丙寅月修作,则以丙寅入中宫,顺数,丙在中五,丁在乾六,即正月丙丁独火在中宫与乾宫也。若丁卯月修作,则以丁卯入中宫,丁在中五,戊在乾六,以次顺数,丙又在中五,即二月丙丁独火在中宫也。然必与年独火飞大煞并,方忌。

通书曰:月游火忌修方,其煞与打头火或年独火并飞,得丙丁二字同到方,其灾方发,无凶神,并不妨。

按月游火即来年太岁,为进气方旺之辰,于二十四山,则又在巡山罗睺前一位,去太岁尚远,又为四利太阳,本不为凶,第以火未发先炎,故取太岁前一辰曰火,月移一位,故曰月游。然必与打头火年独火并,又得丙丁同到,而后为忌也。如子年前一辰为丑,丑年前一辰为寅,丑寅皆属艮,故子丑年正月,月游火同在艮,八二月在离,九三月在坎,一顺行九宫。寅年前一辰为卯,卯属震,故寅年正月,月游火在震,三、二月在巽,四、三月在中,五顺行九宫是也。余倣此。又按月游火逐月顺飞九宫,不以月建入中宫,与大小月建同义。

钦定协纪辨方书卷八。

← 上一章:义例五下一章:立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