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易学知识/ 钦定协纪辨方书/ 本原二
《钦定协纪辨方书》目录
御制协纪辨方书序 奏议 诸臣职名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本原一 甲历 十干 十二支 十二律 二十八舎 四序 六辰 二十八宿配日 五行 纳音 纳甲 本原二 义例一 义例二 阴阳大会 阴阳小会 行狠 了戾 孤辰 义例三 义例四 九神总论 四离 四绝 月忌日 义例五 义例六 立成 天德 月德 天德合 月德合 月空 天恩 天赦 母仓 天愿 月恩 四相 时德 阳德 阴德 王日 官日 守日 相日 民日 三合 临日 驿马〈天后〉 天马 建日〈兵福〉 除日〈吉期 兵宝〉 满日〈天巫 福德〉 平日 定日〈时阴〉 执日 破日 危日 成日〈天喜 天医〉 收日 开日〈时阳 生气〉 闭日 兵吉 六合 六仪 五富 天仓 不将 要安 敬安 玉宇 金堂 普护 福生 圣心 益后 续世 解神 除神 五合 宝日 义日 制日 鸣吠对 亥子日 月建〈小时 土府〉 月破〈大耗〉 平日〈死神〉 收日 满日〈天狗〉 闭日〈血支〉 劫煞 灾煞〈天火〉 月煞〈月虚〉 月刑 月害 月厌〈地火〉 厌对〈招摇〉 大时〈大败 咸池〉 游祸 天吏〈致死〉 死气 小耗 天贼 四击 四耗 四废 四忌 四穷〈八龙 七鸟 九虎 六蛇〉 五虚 八风 五墓 九空 九坎〈九焦〉 土符 地囊 兵禁 大煞 归忌 血忌 往亡 气往亡 复日 重日 五离 八专 触水龙 专日 伐日 反支 上朔 四离 四绝 晦日 冬至 夏至 春分 秋分 土王用事 伏社 月忌日 十五日 人神所在日 长星 短星 用事 祀典 春牛经 岁时纪事 气候 公规二 年表一 太岁甲子干木枝水纳音属金 太岁乙丑干木枝土纳音属金 太岁丙寅干火枝木纳音属火 太岁丁卯干火枝木纳音属火 太岁戊辰干土枝土纳音属木 太岁己巳干土枝火纳音属木 太岁庚午干金枝火纳音属土 太岁辛未干金枝土纳音属土 太岁壬申干水枝金纳音属金 太岁癸酉干水枝金纳音属金 年表二 太岁甲戌干木枝土纳音属火 太岁乙亥干木枝水纳音属火 太岁丙子干火枝水纳音属木 太岁丁丑干火枝土纳音属水 太岁戊寅干土枝木纳音属土 太岁庚辰干金枝土纳音属金 太岁辛巳干金枝火纳音属金 太岁壬午干水枝火纳音属木 太岁癸未干水枝土纳音属木 年表三 太岁甲申干木枝金纳音属水 太岁乙酉干木枝金纳音属水 太岁丙戌干火枝土纳音属土 太岁丁亥干火枝水纳音属土 太岁戊子干土枝水纳音属火 太岁庚寅干金枝木纳音属木 太岁辛卯干金枝木纳音属木 太岁壬辰干水枝土纳音属水 太岁癸巳干水枝火纳音属水 年表四 太岁甲午干木枝火纳音属金 太岁乙未干木枝土纳音属金 太岁丙申干火枝金纳音属火 太岁丁酉干火枝金纳音属火 太岁戊戌干土枝土纳音属木 太岁庚子干金枝水纳音属土 太岁辛丑干金枝土纳音属土 太岁壬寅干水枝木纳音属金 太岁癸卯干水枝木纳音属金 年表五 太岁甲辰干木枝土纳音属火 太岁乙巳干木枝火纳音属火 太岁丙午干火枝火纳音属水 太岁丁未干火枝土纳音属水 太岁戊申干土枝金纳音属土 太岁己酉干土枝金纳音属土 太岁庚戌干金枝土纳音属金 太岁辛亥干金枝水纳音属金 太岁壬子干水枝水纳音属木 太岁癸丑干水枝土纳音属木 年表六 太岁甲寅干木枝木纳音属水 太岁乙卯干木枝木纳音属水 太岁丙辰干火枝土纳音属土 太岁丁巳干火枝火纳音属土 太岁戊午干土枝火纳音属火 太岁己未干土枝土纳音属火 太岁庚申干金枝金纳音属木 太岁辛酉干金枝金纳音属木 太岁壬戌干水枝土纳音属水 太岁癸亥干水枝水纳音属水 月表一 月表二 月表三 月表四 月表五 月表六 月表七 月表八 月表九 月表十 月表十一 月表十二 日表 甲子日十二时 乙丑日十二时 丙寅日十二时 丁卯日十二时 戊辰日十二时 己巳日十二时 庚午日十二时 辛未日十二时 壬申日十二时 癸酉日十二时 甲戌日十二时 乙亥日十二时 丙子日十二时 丁丑日十二时 戊寅日十二时 己卯日十二时 庚辰日十二时 辛巳日十二时 壬午日十二时 癸未日十二时 甲申日十二时 乙酉日十二时 丙戌日十二时 丁亥日十二时 戊子日十二时 己丑日十二时 庚寅日十二时 辛卯日十二时 壬辰日十二时 癸巳日十二时 甲午日十二时 乙未日十二时 丙申日十二时 丁酉日十二时 戊戌日十二时 庚子日十二时 辛丑日十二时 壬寅日十二时 癸卯日十二时 甲辰日十二时 乙巳日十二时 丙午日十二时 丁未日十二时 戊申日十二时 己酉日十二时 庚戌日十二时 辛亥日十二时 癸丑日十二时 甲寅日十二时 乙卯日十二时 丙辰日十二时 丁巳日十二时 戊午日十二时 己未日十二时 庚申日十二时 辛酉日十二时 壬戌日十二时 癸亥日十二时 选择要论 疑龙经 论造葬 论正五行生旺取用 论扶山 论立向 论相主 论开山立向与修山修向不同 论修方兼山向及中宫 论用盘针 定方隅法 年神总论 月吉神总论 月凶神总论 诸家年月日吉凶神附论 制煞要法 四柱法 用日法 太阳到方时刻表 推测时刻 男女九宫 逐日人神所在 太白逐日游方 长星短星 百忌日 祀灶日 洗头日 嫁娶周堂 事类总集 杂用宜忌 年月神煞 天星吉时 吉将加时 男女合婚大利月 诸家銮驾星曜 巡山二十四神煞 驿马临官 逆血刃九良星暗刀煞 支退流财 神煞同位异名 尊星帝星 神在 上吉七圣 伏断日宻日裁衣日 红沙 章光 五合五离 殃煞出去方 满德吉庆 冰消瓦解灭门大祸 杨公忌 天狗 六道 五符择时

本原二

二十四方位。

正五行。

中针双山五行。

缝针三合五行。

洪范五行。

墓龙变运。

年月,克山家。

二十四节气方位。

八卦纳甲三合。

小游年变卦。

大游年变卦。

游年变卦图。

卦四,天干八,地支十二,共为二十四方位。阴阳家名二十四山,言山则向在其中,如子山则必午向,午山则必子向,壬山则必丙向,丙山则必壬向之类是也。八卦惟用四隅,而不用四正者,以四正卦正当地支子午卯酉之位,故不用卦而用支,用支即用卦也。八卦既定,四正则以八干辅之,甲乙夹震,丙丁夹离,庚辛夹兑,壬癸夹坎,四隅则以八支辅之,戌亥夹乾,丑寅夹艮,辰巳夹巽,未申夹坤,合四维八干、十二支,共二十四天干。不用戊己者,戊己为中央土,无定位也。以二十四山分属八卦,则一卦筦三山。戌乾亥属乾,壬子癸属坎,丑艮寅属艮,甲卯乙属震,辰巽巳属巽,丙午丁属离,未坤申属坤,庚酉辛属兑,谓之八宫。以二十四山分属五行,诸家不同,具各有义。

亥壬子癸属水,寅甲卯乙,巽属木,巳丙午丁属火,申庚酉辛,乾属金,辰未戌丑、坤、艮属土。此八卦干支之五行也。后有双山、洪范诸家,因名此为正五行。

图外层所列为正针,乃二十四山之正位。内层所列为中针,其子位在正针壬子二位之间,比正针先半位。其双取者为双山,其取三合者为双山。五行地理家格龙用之,盖龙为来脉,故用先至者承之,乃无失也。

图外层所列为正针,内层所列为缝针,其子位在正针子癸二位之间,比正针后半位。其双取三合者,为三合五行,与双山同,特比中针正差一位耳。地理家用以消砂纳水,盖砂水为去路,故用后至者收之,乃无遗也。按双山五行,即三合五行也。地支十二,取生旺、墓三者为三合局,而四卦八干各在支前一位。今以支前一位之卦,干与支双并,而同取地支三合之五行,故曰双山五行。坤申、壬子、乙辰合水局,六山皆属水;乾亥、甲卯、丁未合木局,六山皆属木;艮寅、丙午、辛戌合火局,六山皆属火;巽巳、庚酉、癸丑合金局,六山皆属金。地理书曰:正五行乃五行之质;双山五行乃五行之气。故推龙气之生旺,用双山而不用正五行也。又地理家有三针:一曰正针,乃二十四山之正位,定向用之;一曰中针,其子位在正针壬子二位之中,格龙用之;一曰缝针,其子位在子癸二位之缝,消砂纳水用之。故中针与缝针差一位。在中针则曰双山五行,在缝针则曰三合五行,其实皆双山法也。

甲寅辰、巽、戌、坎、辛、申八山属水,离、壬、丙、乙四山属火,震、艮、巳三山属木,乾亥、兑、丁四山属金,丑癸、坤、庚、未五山属土。

地理大成曰:洪范者,即正五行而进推其本初之气者也。子午卯酉,五行之正位,故无变。卯为木,木必藉水,故甲变水;酉属金,金必藉土,故庚变土。午为火,火不必木生,而生于日之光,故丙为太阳之火。子为水,水不必藉金生,而反根于火。水不得火,则寒冻而冰死,故壬为水中之火。卯为木,木旺则喜生火,故乙为火;酉为金,金旺则喜生水,故辛为水。午为火,火旺则喜镕金,故丁为金。子为水,水旺无土则散,故癸为土。此十二位,皆以八干辅成四正之气。其中水火异于金木者,金木以形用,其理易直;水火以神用,其妙奥曲也。四生者,四正之始气。水之始本于金,故亥是金木之始,本于水,故寅是水火之始,本于木,故巳是木金之始,本于土,而申不变土而变水者,燥土不生金,土必得水而生金,水实金之始气,道家所以水中求金,故申是水也。四墓者,四正之归气。万物生则向上,归则向下,在下之物,水、土是也。火归于土而灰,水归于土而涸,故丑、未为土。金出于土,不复能归于土;木出于土,亦不能归于土,故同归于水。金入水则沈,木入水则朽,故辰、戌为水也。四维者,四方之交也。乾本生北水之金,坤本生西金之土,二老也,故不变。艮居水木之交,受水以生木,而土不能生木,故从而变木。巽居木火之交,木固能生火,而火实根于水。盖坎中之阳为火根,离中之阴为水根,水火互为其根,故巽变水以为火根也。

神煞起例曰:晋赵载注郭氏元经山家五行篇,不用正五行,而用洪范,可见其传已久。或谓始于唐时一行禅师者,妄也。惜郭、赵诸公用之,而未尝解释其义。逮元季无著大士始有紫白原本连山洪范论,以洛书方位生成奇耦之数,定五行而分吉凶,又皆引而不发,人不能解。后见楚江万民英所注三命通会,论河图及洪范五行,颇有发明。其言曰:古者庖羲氏之王天下也,则河图以作八卦,故序乾坤坎离、震巽艮兑之名,设天地日月风雷山泽之象。系辞曰:天地定位,山泽通气,雷风相薄,水火不相射。八卦相错,八卦成列,而二十四位同行乎其中。迨夫以阴阳消息验之,八卦之变。甲本属木,纳卦于乾,乾与坤对,以坤☷之上下二爻换乾☰之上下二爻,化成坎☵象,甲随坎化,故属水也。乙本属木,纳卦于坤,坤与乾对,以乾☰之上下二爻换坤☷之上下二爻,化成离☲象,乙受离化,故属火也。丙本属火,纳卦于艮,艮与兑对,以兑☱之下爻换艮☶之下爻,化成离☲象,丙受离化,故属火也。丁本属火,纳卦于兑,兑与艮对,以艮☶之上爻换兑☱之上爻,化成乾☰象。丁受乾化,故属金也。庚本属金,纳卦于震,震与巽对,以巽☴之下爻换震☳之下爻,化成坤☷象,庚受坤化,故属土也。辛本属金,纳卦于巽,巽与震对,以震☳之上爻换巽☴之上爻,化成坎☵象,辛受坎化,故属水也。壬本属水,纳卦于离,离与坎对,以坎☵之中爻换离☲之中爻,化成乾☰象。壬受乾化,本当属金,纳于离火,火焰金销,不能退立,而自附于离火。立焉,故属火也。癸本属水,纳卦于坎,坎与离对,以离☲之中爻换坎☵之中爻,化成坤☷象。癸受坤化,故属土也。此八干纳卦之变,其爻之交换,虽有不同,而要各有取义。如乾坤上下二爻交者,取象于否泰之义,故曰天地定位。震艮以上爻交于巽兑,巽兑以下爻交于震艮者,取象于咸、恒、损益之义,故曰雷风相薄,山泽通气。坎离以中爻交于乾坤,乾坤以中爻交于坎离,取象于既济、未济,故曰水火不相射是也。至八卦所属之五行,变不变,虽有不同,而亦各有取义。乾坤本乎金土而不变者,乃阴阳之祖宗,众卦之父母也,退身于休息之地,老亢而不变也。坎、离震兑,位乎四正,金木水火而不变者,以子午卯酉阴位,各专四旺之地,宣布四时之令,而气化行焉,故不变也。艮、巽用变者,艮土易位于坎、震东北之界,处身于衰丑病寅之间,思于更相代立,自然成山而化木也。巽木易位于震离东南之界,立身于衰辰病巳之间,不能自立,反归于水,辰为墓地,故巽、辰皆水也。亥本属水,因金以生,乘代金立,故亥属金也。寅本属木,因水以生,乘代水立,故寅属水也。巳本属火,因木以生,乘震之衰,代震而立,故巳属木也。申本属金,水能生申,金助水势,故申属水也。辰戌丑未五方五土之神,分为四季,作造化甄陶之主,为厚载之质,本不可变,因土以生木,木附于土,夺土一半为水。水动土静。辰戌,阳之动也,故属水;丑未,阴之静也,故属土。化气五行所取之由,大率类此。盖天地交而万物通,上下交而德业成,男女交而志气同。古往今来,未有不交合而能成其造化者也。衰病代谢,未有不继禅乘代而能致化机之运者也。故洪范为大五行。凡人命遇甲、乙、丁、庚、辛、壬、癸干居于乾艮巽、坤之乡,又当以所变者而论之,与十干化气、六十纳音纳甲相参互看,不可只以河图正五行论。

储泳祛疑说曰:自古所用大五行,虽郭璞元经亦守其说,谓之山家五行。然先辈皆谓莫晓其立法之因,既无可考之理,古今岂肯通用而不疑者哉?深思其理,求之太乙统纪之数而不可得,求之皇极先天、中天之数而不可得,求之后天化合五运六气之说而不可得,反而求之卦画,于是得其说焉,分列于后,庶几易见。

乾卦纳壬甲, 乾为天,天一生水。

戌属乾,自戌顺一周匝,至辛而极。乾阳极而变坤,故辛纳乙。

坤纳乙癸, 坤为君火。

坤用乙而不及癸者,六癸皆不化火也,癸却自化木。

木受坤化,终于己之阴土。

土受乾化,终于戊之阳土。

乾用壬申而生水,坤乙生火而癸生木,各主八位,乾坤用足,继以长男长女,庚辛运化,金土攸定,五气迭布,造化之功备矣。本以卦画象数,参之六十甲子,始得窥其立法之端倪,不悖经旨,允合象数,后有明者,不易吾言矣。○大五行出于乾坤者十二位,出于六子者亦十二位,合六子足以当乾坤之数。盖乾坤之策三百六十,合六子之策,亦三百六十,足以当乾坤之策也。但郭景纯所载,未本属木,而金、土木各得四位,故山家五行篇曰:癸丑坤庚名稼穑,艮震巳未曲直应。今皆以未属土,殆必有所据,其理亦通。木三、金四、土五是也。然一为数之元,总摄八位可也,火何以不二、不七而四耶?二说未知孰是,将以质诸专门之学、造理之士云。山家五行,郭景纯既以名篇,又于葬元一篇论坎、坤水土之山,则曰:崇土益申,长生位也。及论艮山,则曰:崇土益亥,非木之长生乎?论巽山,则曰:崇土益申,水长生也。此又景纯笔之书,而用大五行之明证也。○医书有左瘫右痪之证,人身一气脉也,一息往来,骨节毛窍,何往不达?及其感疾,左瘫者病不及右,右痪者病不及左。五脏六腑,一而已矣,岂有界限,使左之病不得右,而右之病不得左耶?夫五脏皆一,而肾独有二。左为肾而藏精,右为命而藏气,神依气立,故曰神门配壬子之水。是以人之精败者必左瘫,气败者必右痪,两肾各有所主,故其病亦各有所归。壬子一位也,子属水而壬属火,左肾配子,右肾配壬,子水为精,壬火为神,五脏犹五行也,六腑犹六神也。甲乙配青龙、丙丁。配朱雀,庚辛配白虎,壬癸配元武,戊乃配勾陈,己乃配螣蛇。盖坎水纳戊,离火纳己,故五行而有六神,犹五脏而有六腑。壬火子水之说,近取诸身,理尤明甚。

今按:地理大成之论,世所共宗,顾牵强支离,不足以厌人之心。神煞起例所载八干位,以卦变而从化,似为合矣。至于壬不从金,则又不可通,于是自改其例。且所为换爻者,亦人之换之,以凑合其说,非理气自然不得不换者也。至其他迁就处,亦不异于地理大成。至于储泳祛疑说,以纳甲纳音得之,实超出两家之上,言有本末,但癸化木一语,究无著落。今按葬藏于土,而土气之生死在水,故论正五行,止有水土二行,其金山、火山、木山云者,皆言其形似而非真也,所以不用。而此洪范五行之说,水居八,而土居五为独多也。坎水、离火,兑金、震木,乾金坤土,神煞起例,谓其不变是已。顾其余者,亦各从方位实有之五行,而抉其幽元之义,要亦不得谓之变也。艮统丑寅,其方为木之始气,故为木。巽统辰巳,其方为水之尾闾,故为水。然艮方本土也,巽方本木也,故丑为土而巳为木。震统甲乙,兑统庚辛,木金之全局也。震为木,木之为行也。其滋膏皆水,而生气皆火也,是故始于水而终于火,其始必由雨露之泽焉,其终往往出火以自焚,故甲水而乙火也。水者,震之所以为龙也;火者,震之所以为雷也。兑为金,金之为行也。水土之所际,由水土相比,久而成石,石乃生金,金生而泉发,是故始于土而终于水,其始必土,其终必水,故庚为土而辛为水。其土也,兑之所以为刚卤也;其水也,兑之所以为泽也。坎统壬癸,离统丙丁,水火之全局也。坎为水,四兽,北方有两龟为水而蛇为火,是以壬纳于离,水又比于土,地中之水,离地即失其性,癸,地中之水也,故壬为火,而癸为土。离为火,火能成金,无火则金终埋于土,是以丁为庚夫,而兑纳丁丙者,日也。八干之中,唯丙当与乾坤同例,故丙为火而丁为金。日月与乾坤同,而专言日者,辛为月,月为水,辛固水也。若夫寅之为水,则以地不满东南,自析木之津以达于巽之地户,皆积水之区,所为尾闾泄之,不知何时已者也,故寅、甲、辰、巽皆水也。若夫亥之为金也,则以天不满西北,自少昊之墟以至于亥之天门,皆积山之区,山者石而石者金,故兑、乾、亥皆金也。金积于西北,而水盛于东南,海为百川之朝宗,而河为之源焉,祭川所以先河后海也。河源出于昆仑,戌位也,故戌为水也。史记天官书曰:汉者,其本曰水。河图括地象曰:河精为天汉。唐书天文志曰:北斗自乾携巽,为天纲,云汉自坤抵艮,为地纪。然则寅、申者,水之终始也,故寅为水,而申亦水也。要而论之,皆幽元之义,实有之理,而非或变或不变,任人造作者也。

通书大全曰:二十四山,洪范五行为正运,用本年五子元遁数至本山墓辰,其墓辰之纳音为变运,取太岁纳音与本年墓运纳音相生合为吉。墓运纳音克太岁纳音尤吉,惟忌年月日时之纳音克墓运纳音耳。

甲寅辰、巽、戌、坎、辛、申,八山正运属水,丑、癸、坤、庚、未,五山,正运属土,水土墓在辰。

甲己年戊辰,木运,忌用金年月日时。

乙庚年庚辰,金运,忌用火年月日时。

丙辛年壬辰,水运,忌用土年月日时。

丁壬年甲辰,火运,忌用水年月日时。

戊癸年丙辰,土运,忌用木年月日时。

离壬丙乙四山,正运属火,火墓在戌。

甲己年甲戌,火运,忌用水年月日时。

乙庚年丙戌,土运,忌用木年月日时。

丙辛年戊戌,木运忌用金年月日时。

丁壬年庚戌,金运忌用火年月日时。

戊癸年壬戌,水运,忌用土年月日时。

震、艮巳三山,正运属木,木墓在未。

甲己年辛未土运,忌用木年月日时。

乙庚年癸未,木运,忌用金年月日时。

丙辛年乙未,金运,忌用火年月日时。

丁壬年丁未水运,忌用土年月日时。

戊癸年己未火运,忌用水年月日时。

乾亥兑丁四山正运属金,金墓在丑。

甲己年乙丑,金运,忌用火年月日时。

冬至后丁丑水运,忌用土年月日时。

乙庚年丁丑,水运,忌用土年月日时。

冬至后己丑火运,忌用水年月日时。

丙辛年己丑火运,忌用水年月日时。

冬至后辛丑,土运,忌用木年月日时。

丁壬年辛丑土运,忌用木年月日时。

冬至后癸丑,木运,忌用金年月日时。

戊癸年癸丑,木运,忌用金年月日时。

冬至后乙丑,金运忌用火年月日时。

按墓龙者,本山龙,洪范五行之墓库。变运者,本墓库之纳音,随岁运而变者也。用五子元遁者,与七政自冬至起算同义。上年冬至,已属今年,今年冬至,即属明年,天地之运,皆自子始也。然五子元遁,始子终亥,而一岁统四时。冬至后丑月,岁君未更,而墓运已改,丑为金墓,故金山之墓运,冬至后又重变也。如甲山正运属水,水墓在辰,甲己年五子元遁,自甲子顺数,得戊辰,纳音属木,即为木运。乾山属金,金墓在丑。甲己年五子元遁,自甲子顺数,得乙丑,纳音属金,即为金运。冬至后属乙庚年,用乙庚年五子元遁,自丙子顺数得丁丑,或用甲己年五子元遁,自甲子顺数至乙亥,又进而顺数至丑,亦得丁丑,纳音属水,即为水运。余倣此。

通书大全曰:本年二十四山,墓龙变运,某山运为年月纳音所克,即为年月克某山。惟新建宅舎、新立坟茔论之,其拆修竖造、不动地基及旧茔附葬者皆不论。如甲子年纳音属金,本年水土山墓运戊辰属木,受年纳音之克,即为本年克甲寅辰、巽戌、坎、辛申八水山,丑、癸、坤、庚未五土山也。甲子年丙寅、丁卯、甲戌、乙亥月纳音属火,本年金山墓运乙丑属金,受月纳音之克,即为正二、九十月克乾亥、兑丁四金山也。戊辰、己巳月纳音属木,本年木山墓运辛未属土,受月纳音之克,即为三四月克震、艮、巳三木山也。庚午、辛未月纳音属土,本年二十四山无水运,即其月无克也。壬申、癸酉月纳音属金,与本年纳音同,故亦克水土山也。丙子、丁丑月纳音属水,本年火山墓运甲戌属火,受月纳音之克,即为十一、十二月克离、壬、丙、乙四火山也。又如壬申年纳音属金,本年二十四山无木运,惟冬至后金山墓运癸丑属木,受年纳音之克,即为本年二十四山并无克,冬至后克乾亥、兑丁四金山也。日时克山家俱倣此。凡自年月起山家之法,用本年五子元遁历数丑辰、未戌四墓纳音,为年月纳音所克者,其墓为某山之墓,即为年月克某山。盖墓龙变运,从山起而忌年月,此从年月起而克山家,参互相推,其理一也。

立春,艮雨水,寅、惊蛰,甲春分,震清明,乙、谷雨,辰,立夏,巽小满,巳芒种,丙夏至,离小暑,丁、大暑,未立秋,坤处暑,申白露,庚秋分,兑寒露,辛、霜降,戌。立冬,乾小雪,亥大雪,壬冬至,坎小寒,癸大寒丑。四立二分、二至,正应八卦,是为八节,奇门九局,皆起于此。

乾纳甲,坎纳癸,申辰,艮纳丙,震纳庚亥未,巽纳辛,离纳壬寅戌,坤纳乙,兑纳丁巳丑,坎离不纳戊己者,二十四山无戊己,故离纳乾之壬,坎纳坤之癸,其法不知所自来。今按启蒙附论曰:火之体阴也,其用则阳,而天用之,故乾中画与坤交而变为离。水之体阳也,其用则阴,而地用之,故坤中画与乾交而变为坎。然则坎离纳戊己者,固先天之传,而离纳壬,坎纳癸,则后天之用也。其四正卦兼纳八支,取与本卦支为三合局。地理家之坐山九星,净阴净阳,皆起于此。

小游年变卦。

小游年变卦青囊经谓之九曜,亦名翻卦。从乾卦翻者为天父卦,从坤卦翻者为地母卦。皆由天定卦翻变而出。地理家之净阴、净阳、三吉、六秀、八贵、十二吉龙,皆本于此。后世借以为男女生命合婚之用,故名游年。因阳宅又有游年变卦之法,故此为小游年。其法以贪狼、巨门、禄存、文曲、廉贞、武曲、破军、左辅、右弼为序。以八卦而论,则右弼与左辅同宫。以九宫而论,则贪狼为一白属水,巨门为二黑属土,禄存为三碧,文曲为四绿属木,廉贞为五黄属土,武曲为六白,破军为七赤属金;左辅为八白属土,右弼为九,紫属火。又以五星而论,则贪狼为生气属木,巨门为天医,禄存为绝体属土,文曲为游魂属水,廉贞为五鬼属火,武曲为福德,破军为绝命属金。辅弼从本宫,无耑属。地理家从龙上起,以贪狼、巨门、武曲、廉贞为吉,禄存、文曲、破军、辅弼为凶;选择家从向上起,以贪狼、巨门、武曲、文曲为吉,禄存、廉贞、破军、辅弼为凶。其取义各自不同,卦例具详于后。

天定卦例,以乾、艮、坎震,后天四阳卦横列于下,离、巽、坤、兑,后天四阴卦横列于上,而按先天生卦之序,乾与兑对,离与震对,巽与坎对,艮与坤对,自本宫对卦,一上一下,次第翻之,中起中止,傍起傍止。

按天定卦例,止取本卦之上爻变者为对卦,所以便于翻转。究之乾、震居中,艮、坎居傍,阳卦居上,阴卦居下,亦无不可者。地理大成另易有三式,然则非果有一定也。

天父卦从乾翻起,自上而中,而下而复,中而复上,以次递变。乾上爻变为兑,为贪狼,兑中爻变为震,为巨门,震下爻变为坤,为禄存,坤中爻变为坎,为文曲,坎上爻变为巽,为廉贞,巽中爻变为艮,为武曲,艮下爻变为离,为破军,离中爻变复为乾,为辅弼,是为傍起傍止。

地母卦从坤翻起,坤上爻变为艮,为贪狼,艮中爻变为巽,为巨门,巽下爻变为乾,为禄存,乾中爻变为离,为文曲;离上爻变为震,为廉贞,震中爻变为兑,为武曲,兑下爻变为坎,为破军,坎中爻变复为坤,为辅弼,是为中起中止。

按青囊经太元终易图,以坤为本宫,说云:坤为地母,诸山所托,三吉六秀势定于此。卦。例诀曰:经云:三吉只求来势好,但以地母卦为主。求其艮、丙、巽辛、兑丁、巳丑、震庚、亥未十二阴龙,诸山所托之故也。邱公颂曰:三般大卦如何起,元女当年亲口传。三吉只求来势好,向家须变鬼爻看。注曰:坤为地母,诸山所托,察龙坤卦,索求三吉。后世因此,遂有地理贵阴之说。今按青囊卦例,八宫皆称地母三吉,注曰:三吉来山,阳山阴落,阴山阳落,上吉;阳山阳落而阴水朝,阴山阴落而阳水朝,次吉。然则山不皆阴,第以与水相配为吉。所谓地母卦者,特举坤以见例耳。如坤为本龙,艮为贪狼,巽为巨门,兑为武曲,故以艮、巽、兑为三吉。艮纳丙,巽纳辛,兑纳丁,故以丙、辛、丁并三吉为六秀。又艮、巽、震、兑四卦,抽去中爻,余上下二爻皆阴阳得配,谓之九六冲和。震卦廉贞虽凶,而以得配为吉。震纳庚,故以震庚并三吉、六秀为八贵。又兑之三合为巳丑,震之三合为亥未,故以巳丑、亥未并八贵为十二吉山,皆由地母卦而定。然八宫皆有九曜,天父卦得天定卦之乾、兑相对,巽、坎相对;地母卦得天定卦之离、震相对,艮、坤相对,而六子之用备具。故翻卦之法,举天父、地母以见例,十二吉山又专举地母以见例。邱公颂所谓后来翻作八山推者是也。

兑卦上爻变为乾,为贪狼,乾中爻变为离,为巨门,离下爻变为艮,为禄存,艮中爻变为巽,为文曲,巽上爻变为坎,为廉贞,坎中爻变为坤,为武曲,坤下爻变为震,为破军,震中爻变复为兑,为辅弼。

巽卦上爻变为坎,为贪狼,坎中爻变为坤,为巨门,坤下爻变为震,为禄存,震中爻变为兑,为文曲,兑上爻变为乾,为廉贞,乾中爻变为离,为武曲,离下爻变为艮,为破军,艮中爻变复为巽,为辅弼。

坎卦上爻变为巽,为贪狼,巽中爻变为艮,为巨门,艮下爻变为离,为禄存,离中爻变为乾,为文曲,乾上爻变为兑,为廉贞,兑中爻变为震,为武曲,震下爻变为坤,为破军,坤中爻变复为坎,为辅弼。○以上三卦俱用天父卦例。

艮卦上爻变为坤,为贪狼,坤中爻变为坎,为巨门,坎下爻变为兑,为禄存,兑中爻变为震,为文曲,震上爻变为离,为廉贞,离中爻变为乾,为武曲,乾下爻变为巽,为破军,巽中爻变复为艮,为辅弼。

震卦上爻变为离,为贪狼,离中爻变为乾,为巨门,乾下爻变为巽,为禄存,巽中爻变为艮,为文曲,艮上爻变为坤,为廉贞,坤中爻变为坎,为武曲,坎下爻变为兑,为破军,兑中爻变复为震,为辅弼。

离卦上爻变为震,为贪狼,震中爻变为兑,为巨门,兑下爻变为坎,为禄存,坎中爻变为坤,为文曲,坤上爻变为艮,为廉贞,艮中爻变为巽,为武曲,巽下爻变为乾,为破军,乾中爻变复为离,为辅弼。○以上三卦俱用地母卦例。

按翻卦之法,皆以上一爻变为生气贪狼,上二爻变为天医、巨门,下一爻变为五鬼、廉贞,下二爻变为福德、武曲,上下二爻变为游魂、文曲,中爻变为绝命、破军,三爻俱变为绝体禄存,三爻俱不变,为伏位辅弼。盖取上一爻变,上二爻变,或下一爻变,下二爻变者,则乾、坤、坎、离四阳卦必变为震、艮、兑、巽之四阴,而四阴卦必变为四阳,故为三吉,以取坐山之用。地理家所谓阳龙坐阴山立阳向;阴龙坐阳山立阴向是也。山与向既有阴阳之不同,故论向者又自本宫五鬼方之对位起贪狼,而以本宫与五鬼互易,谓之五鬼卦。如乾为本宫,巽为五鬼,乃转以巽为本宫,自巽对宫坎上起贪狼,坤为巨门,震为禄存,兑为文曲,乾为五鬼,离为武曲,艮为破军,巽为辅弼,然后乾、巽互易,仍以乾为本宫,巽为五鬼,则所得坎、坤、离之三吉,又皆与乾本宫成净阳,而其卦变遂一上一下,以辅武、破、廉、贪、巨、禄、文为序。然则变卦之吉凶,皆以所分之阴阳为定耳,未必有深义也。或谓按诸卦例,亦有合焉者,其说曰:先天八卦,上一爻变者,本象所生,阴阳相配,相生相比,是犹同气而相得者也,故为生气。上二爻变者,本仪所生,奇偶相配,相制而不相害,是犹补偏而救弊者也,故曰天医。下一爻变者,阳往交阴,阴往交阳,往为屈,屈为鬼,而卦序皆相隔五位,故曰五鬼。下二爻变者,老少同情,阴阳交易,志相得,气相生,故为福德。上下二爻变者,阳仪隔位而交于阴,阴仪隔位而交于阳,阴阳奇偶俱不相配,故曰游魂。中一爻变者,阳仪隔位而还。于阳,阴仪隔位而还于阴,其气反归而交克,故曰绝命。三爻俱变,则卦位对冲,全非本体,故曰绝体。三爻俱不变,则自得本宫,故曰伏位,犹云伏吟者也。在八宫卦象,则上爻持世卦为本宫伏位,初世卦为五鬼,二世卦为福德,三世卦为绝体,四世卦为天医,五世卦为生气,游魂卦为游魂,归魂卦为绝命。如乾遇乾,则成重乾,为上爻持世卦,是为伏吟。乾、巽相遇,则成姤、小畜皆初世卦为五鬼;乾、艮相遇,则成遁、大畜,皆二世卦为福德;乾坤相遇,则成泰、否,皆三世卦为绝体;乾、震相遇,则成无妄、大壮,皆四世卦为天医;乾、兑相遇,则成履、夬,皆五世卦为生气;乾、坎相遇,则成需、讼,皆游魂卦为游魂;乾、离相遇,则成同人、大有,皆归魂卦为绝命,余皆倣此。今按先天之说甚巧,其八宫卦象,则唯绝体、游魂、绝命,与卦变义合,余无所取,盖特以此为记耳。图列于后。

大游年变卦。

大游年变卦,相宅家用之选择,有以宅长行年配合修造之说,故名游年。因地理亦有游年变卦之法,故此名大游年,小阴而大阳也。其法亦由天定卦翻变而出,而以贪狼、廉贞、武曲、文曲、禄存、巨门、破军、辅弼为序。如乾为本宫,乾上爻变为兑,为贪狼,兑中爻变为震,为五鬼,震下爻变为坤,为武曲,坤中爻变为坎,为文曲,坎上爻变为巽,为禄存,巽中爻变为艮,为巨门,艮下爻变为离,为破军,离中爻变复为乾,为辅弼。贪狼与小游同,亦曰生气,廉贞,即小游之巨门,亦曰五鬼。武曲,即小游之绝体,又曰延年。文曲与小游同。又曰六煞禄存,即小游之五鬼,又曰祸害。巨门即小游之福德,亦曰天医,破军、辅弼与小游同。盖阳宅之法,以乾、兑为老阳,艮、坤为老阴,离、震为少阴,巽、坎为少阳,二老相配为西,四宅二少相配为东,四宅东西各自相配为吉,交错相配为凶,故变卦之吉凶与小游年有同异耳。翻卦之法,皆以上一爻变为生气贪狼,下二爻变为天医、巨门,三爻俱变,为延年、武曲,三爻俱不变,为伏位辅弼。盖上一爻变者,则乾、兑互变,艮、坤互变,离震互变,巽坎互变;下二爻变者,则乾、艮互变,兑坤互变,离巽互变,震坎互变;三爻俱变者,则乾坤互变,兑艮互变,离坎互变,震巽互变;三爻俱不变者,则自得本宫,皆老少各自相配,故为吉也。外此则老少交错相配,故为凶也。在八宫卦象,则上爻持世卦为伏位,初世卦为祸害,二世卦为天医,三世卦为延年,四世卦为五鬼,五世卦为生气,游魂卦为六煞,归魂卦为绝命与小游。年例亦有异同,图并列后。

乾上一爻变为兑,兑上一爻变为乾,离上一爻变为震,震上一爻变为离,巽上一爻变为坎,坎上一爻变为巽,艮上一爻变为坤,坤上一爻变为艮。乾兑老阳所生,离震少阴所生;巽坎少阳所生,艮坤,老阴所生,乃先天生卦自然之序。乾、兑两金相比,震离木火相生,坎巽水木相生,艮坤两土相比,而后天乾阳兑阴,震阳离阴,坎阳巽阴,艮阳坤阴。乾坤坎离配洛书之奇,兑震艮、巽配洛书之偶,又皆阳阴得配,是为最吉之象,故小游年、大游年,皆以为生气也。

乾上二爻变为震,震上二爻变为乾,兑上二爻变为离,离上二爻变为兑,巽上二爻变为坤,坤上二爻变为巽,坎上二爻变为艮,艮上二爻变为坎。乾、震金木相克,兑离火金相克,皆为阳仪所生;巽坤木土相克,坎、艮土水相克,皆为阴仪所生。洛书又阴阳相配,有相制而不相害之义,故小游年以为天医,大游年则以其老少不相配为凶,又以相克为鬼,故为五鬼,义各有取也。

乾下一爻变为巽,巽下一爻变为乾,兑下一爻变为坎,坎下一爻变为兑,离下一爻变为艮,艮下一爻变为离,震下一爻变为坤,坤下一爻变为震。以乾、兑、离、震之四阳往交于巽、坎、艮、坤之四阴,巽、坎、艮、坤之四阴往交于乾、兑、离、震之四阳,老少皆不相配,故小游年以往而屈者为鬼。又先天卦序皆隔五位,故为五鬼。大游年既取相克者为鬼,则以此为祸害,皆不吉也。

乾下二爻变为艮,艮下二爻变为乾,兑下二爻变为坤,坤下二爻变为兑,离下二爻变为巽,巽下二爻变为离,震下二爻变为坎,坎下二爻变为震。乾艮土金相生,兑坤土金相生,二老相配;巽离木火相生,坎震木土相生,二少相配。论八卦则以阴阳自得为德,论九宫则以阴阳相得为德。故小游年以为福德,大游年以三爻全变之卦,老长中少正配为吉。不曰福德,而曰延年,则以此为天医,皆吉卦也。

乾上下二爻变为坎,坎上下二爻变为乾;兑上下二爻变为巽,巽上下二爻变为兑,离上下二爻变为坤,坤上下二爻变为离,震上下二爻变为艮,艮上下二爻变为震。二仪四象,交相变易,而八卦九宫,阴阳老少皆不相配,往而不相得,故小游年以为游魂,大游年则以其为本宫卦第六变,故为六煞,皆不吉也。

乾中爻变为离,离中爻变为乾,兑中爻变为震,震中爻变为兑,巽中爻变为艮,艮中爻变为巽,坎中爻变为坤,坤中爻变为坎。乾离火金相克,兑震金木相克,巽艮木土相克,坎坤水土相克,奇耦老少皆不相配,且皆自还本仪,适与生气相反。又变卦翻卦,皆至此七变而止,是为最凶之象,故小游年、大游年,皆以为绝命也。

乾三爻俱变为坤,坤三爻俱变为乾,兑三爻俱变为艮,艮三爻俱变为兑,坎三爻俱变为离,离三爻俱变为坎,震三爻俱变为巽,巽三爻俱变为震。乾坤、坎离配洛书之奇,兑、艮震、巽配洛书之偶。又一与九,三与七,二与八,四与六,相加,皆极十数。地理家以孤阴孤阳为凶,故小游年取全变之义,为绝体。乾父坤母,震长男,巽长女,坎中男,离中女,艮少男,兑少女。相宅家以阴阳正配为吉,故大游年取皆应之义,为延年。一吉一凶,各随其用尔。

钦定协纪辨方书卷二。

← 上一章:纳甲下一章:义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