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易学知识/ 钦定协纪辨方书/ 九神总论
《钦定协纪辨方书》目录
御制协纪辨方书序 奏议 诸臣职名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本原一 甲历 十干 十二支 十二律 二十八舎 四序 六辰 二十八宿配日 五行 纳音 纳甲 本原二 义例一 义例二 阴阳大会 阴阳小会 行狠 了戾 孤辰 义例三 义例四 九神总论 四离 四绝 月忌日 义例五 义例六 立成 天德 月德 天德合 月德合 月空 天恩 天赦 母仓 天愿 月恩 四相 时德 阳德 阴德 王日 官日 守日 相日 民日 三合 临日 驿马〈天后〉 天马 建日〈兵福〉 除日〈吉期 兵宝〉 满日〈天巫 福德〉 平日 定日〈时阴〉 执日 破日 危日 成日〈天喜 天医〉 收日 开日〈时阳 生气〉 闭日 兵吉 六合 六仪 五富 天仓 不将 要安 敬安 玉宇 金堂 普护 福生 圣心 益后 续世 解神 除神 五合 宝日 义日 制日 鸣吠对 亥子日 月建〈小时 土府〉 月破〈大耗〉 平日〈死神〉 收日 满日〈天狗〉 闭日〈血支〉 劫煞 灾煞〈天火〉 月煞〈月虚〉 月刑 月害 月厌〈地火〉 厌对〈招摇〉 大时〈大败 咸池〉 游祸 天吏〈致死〉 死气 小耗 天贼 四击 四耗 四废 四忌 四穷〈八龙 七鸟 九虎 六蛇〉 五虚 八风 五墓 九空 九坎〈九焦〉 土符 地囊 兵禁 大煞 归忌 血忌 往亡 气往亡 复日 重日 五离 八专 触水龙 专日 伐日 反支 上朔 四离 四绝 晦日 冬至 夏至 春分 秋分 土王用事 伏社 月忌日 十五日 人神所在日 长星 短星 用事 祀典 春牛经 岁时纪事 气候 公规二 年表一 太岁甲子干木枝水纳音属金 太岁乙丑干木枝土纳音属金 太岁丙寅干火枝木纳音属火 太岁丁卯干火枝木纳音属火 太岁戊辰干土枝土纳音属木 太岁己巳干土枝火纳音属木 太岁庚午干金枝火纳音属土 太岁辛未干金枝土纳音属土 太岁壬申干水枝金纳音属金 太岁癸酉干水枝金纳音属金 年表二 太岁甲戌干木枝土纳音属火 太岁乙亥干木枝水纳音属火 太岁丙子干火枝水纳音属木 太岁丁丑干火枝土纳音属水 太岁戊寅干土枝木纳音属土 太岁庚辰干金枝土纳音属金 太岁辛巳干金枝火纳音属金 太岁壬午干水枝火纳音属木 太岁癸未干水枝土纳音属木 年表三 太岁甲申干木枝金纳音属水 太岁乙酉干木枝金纳音属水 太岁丙戌干火枝土纳音属土 太岁丁亥干火枝水纳音属土 太岁戊子干土枝水纳音属火 太岁庚寅干金枝木纳音属木 太岁辛卯干金枝木纳音属木 太岁壬辰干水枝土纳音属水 太岁癸巳干水枝火纳音属水 年表四 太岁甲午干木枝火纳音属金 太岁乙未干木枝土纳音属金 太岁丙申干火枝金纳音属火 太岁丁酉干火枝金纳音属火 太岁戊戌干土枝土纳音属木 太岁庚子干金枝水纳音属土 太岁辛丑干金枝土纳音属土 太岁壬寅干水枝木纳音属金 太岁癸卯干水枝木纳音属金 年表五 太岁甲辰干木枝土纳音属火 太岁乙巳干木枝火纳音属火 太岁丙午干火枝火纳音属水 太岁丁未干火枝土纳音属水 太岁戊申干土枝金纳音属土 太岁己酉干土枝金纳音属土 太岁庚戌干金枝土纳音属金 太岁辛亥干金枝水纳音属金 太岁壬子干水枝水纳音属木 太岁癸丑干水枝土纳音属木 年表六 太岁甲寅干木枝木纳音属水 太岁乙卯干木枝木纳音属水 太岁丙辰干火枝土纳音属土 太岁丁巳干火枝火纳音属土 太岁戊午干土枝火纳音属火 太岁己未干土枝土纳音属火 太岁庚申干金枝金纳音属木 太岁辛酉干金枝金纳音属木 太岁壬戌干水枝土纳音属水 太岁癸亥干水枝水纳音属水 月表一 月表二 月表三 月表四 月表五 月表六 月表七 月表八 月表九 月表十 月表十一 月表十二 日表 甲子日十二时 乙丑日十二时 丙寅日十二时 丁卯日十二时 戊辰日十二时 己巳日十二时 庚午日十二时 辛未日十二时 壬申日十二时 癸酉日十二时 甲戌日十二时 乙亥日十二时 丙子日十二时 丁丑日十二时 戊寅日十二时 己卯日十二时 庚辰日十二时 辛巳日十二时 壬午日十二时 癸未日十二时 甲申日十二时 乙酉日十二时 丙戌日十二时 丁亥日十二时 戊子日十二时 己丑日十二时 庚寅日十二时 辛卯日十二时 壬辰日十二时 癸巳日十二时 甲午日十二时 乙未日十二时 丙申日十二时 丁酉日十二时 戊戌日十二时 庚子日十二时 辛丑日十二时 壬寅日十二时 癸卯日十二时 甲辰日十二时 乙巳日十二时 丙午日十二时 丁未日十二时 戊申日十二时 己酉日十二时 庚戌日十二时 辛亥日十二时 癸丑日十二时 甲寅日十二时 乙卯日十二时 丙辰日十二时 丁巳日十二时 戊午日十二时 己未日十二时 庚申日十二时 辛酉日十二时 壬戌日十二时 癸亥日十二时 选择要论 疑龙经 论造葬 论正五行生旺取用 论扶山 论立向 论相主 论开山立向与修山修向不同 论修方兼山向及中宫 论用盘针 定方隅法 年神总论 月吉神总论 月凶神总论 诸家年月日吉凶神附论 制煞要法 四柱法 用日法 太阳到方时刻表 推测时刻 男女九宫 逐日人神所在 太白逐日游方 长星短星 百忌日 祀灶日 洗头日 嫁娶周堂 事类总集 杂用宜忌 年月神煞 天星吉时 吉将加时 男女合婚大利月 诸家銮驾星曜 巡山二十四神煞 驿马临官 逆血刃九良星暗刀煞 支退流财 神煞同位异名 尊星帝星 神在 上吉七圣 伏断日宻日裁衣日 红沙 章光 五合五离 殃煞出去方 满德吉庆 冰消瓦解灭门大祸 杨公忌 天狗 六道 五符择时

九神总论

右要安以下九神,皆以对冲两两相比,或阳月阳,阴月阴,或阳月阴、阴月阳,从寅月寅起,至寅月丑止,取其九位,而去其寅月巳午戌三位不用。或又以寅月从巳午戌起,如例历十二辰者,为龙虎、为罪至、为受死,皆为凶神,而以此九位为吉神。虽有其例,而莫名其物,众说纷然,皆不明确。夫神之有凶吉也,皆本年月日神所喜所忌之阴阳五行以为断,或以三合、五合言,或以六合、六冲言,或以纳音、纳甲言,或以卦位、方位言,或以旺相休囚言,千变万化,要皆不离乎此。而此以寅申卯酉两两相比以命十二辰,则皆不可得而符合也。史记:汉武帝时,有五行家、堪舆家、建除家、丛辰家、历家、天人家、太一家,聚讼不决,各守其师传而不相下。彼时术家之多如此,今则统归于历家,其说之传者,皆断烂蒙昧,莫寻其端绪。堪舆、建除、五行历家犹可意揣而命之,若丛辰等家之言,则更莫可考也。今此九神与堪舆、建除、五行历家之旨,俱不符合,意者其丛辰等家之遗绪欤?而传之最乆,历代相沿不废,用于祷祠鬼神,而亦为建造等事之吉日。唯历神原始则曰:此九神专为祈禳而设。今观其命名之义,且参之礼记柔日刚日之旨,其说殆近是欤?存之以为祭祀择日之占。而枢要历所言上表章修造诸事者,并不复用。若夫龙虎、罪至、受死三辰,并仍旧历从删。夫既以九神为吉,则余三不用可知,不必重立名目也。又按神煞起例,以龙虎罪至为天地争雄日。由此观之,九神为祷祀鬼神而设,益验。盖巳午者,阴阳之交也,故有天地。争雄之目,而又南方正位也,故与幽则有鬼神之义相反。其戌之为受死者,亥为阳气剥尽之会,而乾之纯阳居之,以首万物,此阴阳之妙义。六壬之以壬名,而不曰六甲者,此也。亥既为首,则戌必居终,故以戌为受死也。然此特以六阳六阴十二辰从寅轮转而命之云尔。若自寅而卯,以至于丑,逐月论之,则义并不可通。夫唯鬼神之道,有其始之,即要其终,不若人事之显著,事各一理,而不可稍有差忒也。故曰宜祭祀之吉辰,庶几近之。○要安,言徼福于鬼神也。金堂玉宇,神所居也。修祠立庙之类用之,内神以金堂,而外神以玉宇也。敬安,安神位之日也。普护福生圣心泛祷之日也,益后续世,祠高禖之日也。

总要历曰:阳德者,月中德神也。所值之日,宜交易、开市,结亲姻。○历例曰:正月起戌,顺行六阳辰。○曹震圭曰:阳德者,乾阳之道也。阳道不可以尽剥,故正月起戌,应乾之上九。戌者,乾之世爻,又五月一阴生,即配于午。顺历乾之六爻。六阳月居于寅午戌,火炎上,为尊为夫也;六阴月临于申子辰,水润下,为卑为妇也。故所值之日,长幼有序,夫妇有别,是嘉会合礼之辰,故宜如此。

总要历曰:阴德者,月内阴德之神也。所值之日,宜施阴隲,行惠爱,雪冤枉,举正直。○历例曰:正月起酉,逆行六阴辰。○曹震圭曰:阴德者,是月中坤阴之道也。正月起于酉,应坤之上六。酉者,坤之世爻,故从酉逆历坤之六爻。坤者,厚德载物也,含弘光大,万物资生,故宜如此。按阳德,乾,六爻之纳甲也;阴德,坤,六爻之纳甲也。卯酉者,日月也。各从卯酉起初爻,以历十二辰。阳德卯月乾初子,阴德卯月坤初未;阳德辰月乾二寅,阴德辰月坤二巳。阳德巳月乾三辰,阴德巳月坤三卯;阳德午月乾四午,阴德午月坤四丑;阳德未月乾五申,阴德未月坤五亥。阳德申月乾上戌,阴德申月坤上酉,而六爻各一终矣。复自酉至寅,以次顺列焉。从卯至申,生万物者也;从酉至寅,成万物者也。帝出乎震而复生焉,生生不已也。夫乾坤以生万物、成万物为职,而其用在日月。今六阳六阴,从卯酉顺布,天施地生之象备矣。阳曰阳德,阴曰阴德,言阴阳之德,皆在于生成万物也,其日必吉。

神枢经曰:天马者,天之驿骑也。其日宜拜公卿,择贤良,宣布政事,远行出征。○李鼎祚曰:天马者,正月起午,顺行六阳辰。○曹震圭曰:天马者,是乾体六阳用事之神也。易曰:乾为马。

按乾卦纳子寅、辰、午、申、戌,天马则四十月在子四月,乾卦十月建亥,又乾宫也。午为马,诗曰:吉日庚午,既差我马。说者谓午为马祖之神,寅、申为道路,午起寅,顺历六阳辰,则申又得午,取象于马之用也。

总要历曰:兵禁者,用兵凶辰也。其日忌出师、振旅、阅武、教战。○历例曰:兵禁者,正月起寅,逆行六阳辰。○曹震圭曰:兵家所利者,阴道也;所忌者,阳道也。故兵禁正月起寅,逆行六阳辰也。又月令曰:孟春之月,不可称兵,称兵必天殃,兵戎不起,不可从我始。故正月以寅为禁辰也。二月子,相刑,四煞也。三月戌,耗破之辰也。四月申,四煞,三刑也。五月午,自刑也。六月辰,天罡,四煞也。七月寅,破耗,三刑也。八月子,四煞,死神也。九月戌,河魁也。十月申,六害也;十一月午,破耗也。十二月辰,四煞,天罡也。其忌可知。

按易曰:地中有水师,说者谓伏至险于大顺之中,王者之师,所以有征无战也。兵禁则与卦义相反。夫坎之六爻,纳甲寅、辰、午、申、戌、子也。今自坎之初爻翻转至上,倒行而逆施之,是以其至险显然横行于天下矣。若由乾坤以日月为用之义推之,则卯月起坎上爻,逆行而下,岂非坎之所为上六失道,凶三岁者乎?从上而至初,系用徽纆,而入于坎窞,岂非兵之大禁欤?

历例曰:地囊者,正月庚子、庚午,二月癸未、癸丑,三月甲子、甲寅,四月己卯、己丑,五月戊辰、戊午,六月癸未、癸巳,七月丙寅、丙申,八月丁卯、丁巳,九月戊辰、戊子,十月庚戌、庚子,十一月辛未、辛酉,十二月乙酉、乙未。○曹震圭曰:月令云:孟春之月,天气下降,地气上腾,天地和,草木萌动。盖草木者,震也,故易云:动万物者,莫疾乎雷,故正月震纳甲为地囊也。仲春之月,雷乃发声,蛰虫咸动,启户始出,当养生者,德莫比坤,故二月用坤之纳甲为地囊也。季春之月,时雨将降,下水上腾,复育万物,莫大于天,故用乾之纳甲也。孟夏之月,农乃登麦,聚畜百药,靡草死,蚕事毕,能烜燥万物者,莫熯乎火,故四月用离之纳甲也。仲夏之月,阴阳争,死生分,雩祀山川百源,设坎坛,无用火南方,故使万物润泽者,莫润乎坎,故五月地囊用坎之纳甲也。季夏之月,不可以兴土功,土润溽暑,大雨时行,烧薙行水,利以杀草,如以热汤,可以粪田畴,可以美土疆,以配中央之位,故用坤之纳甲也。孟秋之月,农乃登谷,万物有成,用始行戮,故易曰:万物之所以成终,而所以成始也,莫盛乎艮,故用艮之纳甲也。仲秋之月,务蓄菜,劝种麦,雷乃收声,蛰虫坏户,阴浸盛,阳日衰,莫说乎泽,故用兑之纳甲也。季秋之月,蛰虫咸俯,在内,皆墐其户,霜始降,草木黄落,农事备,收,五谷之实,藏帝藉之收于神仓,是万物之所收蔵也,莫劳乎坎,故用坎之纳甲也。孟冬之月,天气上腾,地气下降,闭塞而成冬,水始冰,地始冻,雉入大水为蜃,虹藏不见,反动于下也,故用震之纳甲也。仲冬之月,冰益坚,地始坼,芸始生,荔挺出,蚯蚓结,土事无作,阴阳争,诸生荡,万物洁齐,故用巽之纳甲也。季冬之月,数已终,岁更始,水泽腹坚,修耒耜耦耕,具田器,出土牛,以送寒气,其德厚载而致役者,莫大乎坤,故用坤之纳甲也。

按地囊乃四时三合卦之纳甲,盖三合无土局,而土旺于四季,木火金水之所以生旺墓者,无适非土,故用当时三合卦内外两初爻之纳甲为地囊日。其一卦两用者,则再用世、应二爻之纳甲日。春木亥卯未局为震、坤乾卦。正月用震内卦初爻庚子,外卦初爻庚午,二月用坤内卦初爻乙未,外卦初爻癸丑。三月用乾内卦初支甲子,外卦初爻壬午,夏火寅午戌局为离乾艮卦。四月用离内卦初爻己卯,外卦初爻己酉。五月用乾世爻壬戌,应爻甲辰。六月用艮内卦初爻丙辰,外卦初爻丙戌,秋金巳酉丑局为兑艮巽卦。七月用兑内卦初爻丁巳,外卦初爻丁亥。八月用艮世爻丙寅,应爻丙申。九月用巽内卦初爻辛丑,外卦初爻辛未,冬水申子辰局为坎、巽坤卦。十月用坎内卦初爻戊寅,外卦初爻戊申。十一月用巽世爻辛卯,应爻辛酉,十二月用坤世爻癸酉,应爻乙卯。今世传历例,二月乙未讹癸未,三月壬午讹甲寅,四月己酉讹己丑,五月讹戊午,戊辰,六月讹癸未,癸巳。七八月互易,丁亥讹丁卯,九月讹戊辰,戊子,十月讹庚戌、庚子,十一月辛卯讹辛未,十二月癸酉讹乙酉,乙卯讹乙未。曹震圭不辨其误,曲为之解,而愈不能通。今推其义而改正之。盖旧本传写,谬误四十八字,中误二十三字,亦天愿之类也。

总要历曰:土符,土神也。其日忌破土穿井、开渠、筑墙。○历例曰:土符者,正月丑,二月巳,三月酉,四月寅,五月午,六月戌,七月卯,八月未,九月亥,十月辰,十一月申,十二月子。○曹震圭曰:土符者,乃土地握符信之神,使掌五土也。假令春木旺,土受其克,故托子金以制之,是春三月历巳酉丑也。夏火旺土休,頼火为母以飬之,故夏三月历寅午戌也。秋金旺土相,不畏木制,故秋三月历亥卯未也。冬水旺,土亦刚坚,頼水以柔和之,故冬三月历申子辰也。

按曹震圭以土符为符信之义,似也,而以夏为土休,秋为土相,则于五胜之义舛焉。夫天之生物,皆地生之者也,故十二辰无非土也。万物生于东,旺于南,收于西,藏于北,而由北而东,则土之所以终万物、始万物者也;由南而西,则土之所以盛美昌炽夫万物者也;由西而北,则土之所以伏藏保固夫万物者也。寅、巳申、亥长生之位,则以丑、寅卯辰为其长生之符;子卯午、酉帝旺之位,则以巳、午未、申为其帝旺之符;辰、未戌丑收藏之位,则以酉、戌亥、子为其收藏之符,故曰土符也。其有所忌者,亦犹月建之为土府,尊之故不敢犯也。

神枢经曰:大煞者,月中亷察也。所值之日,忌出军、征讨,嫁娶纳财,竖柱上梁,移徙置室。○李鼎祚曰:大煞者,正月在戌,二月在巳,三月在午,四月在未,五月在寅,六月在卯,七月在辰,八月在亥,九月在子,十月在丑,十一月在申,十二月在酉。○曹震圭曰:东方之位,生育万物,南方之位,成熟万物;西方之位,杀伐万物,北方之位,收藏万物。大煞者,月中廉察也。子丑寅月历西方,申酉戌者,盖谓阳气将出,万物将生,故巡察西方,无以妄杀也。卯辰巳月历南方。巳午未者,谓万物生长之时,故巡察南方,使有成熟也。午未申月历东方,寅卯辰者,谓万物成熟,宜在养育也。酉戌亥月历北方,亥子丑者,谓万物收成,使有敛藏也。

按月之大煞,即岁之飞廉,其义亦相同,见第三卷。

广圣历曰:归忌者,月内凶神也。其日忌远行归家、移徙、娶妇。○历例曰:孟月丑,仲月寅,季月子。○曹震圭曰:子者一阳,丑乃二阳,寅乃三阳。盖此三辰阳气始盛,主动于外,不可反归于内也。○考原曰:孟月忌丑,仲月忌寅,季月忌子者,皆忌退后一辰,所谓归忌也。如子为仲,丑为季,寅为孟,故孟月忌退归于季,仲月忌退归于孟,季月忌退归于仲也。

后汉书郭镇传曰:陈伯敬行必矩步,坐必端膝,还触归忌,则止寄乡亭。注曰:阴阳书历法曰:归忌日四孟在丑,四仲在寅,四季在子,其日不可远行归家及徙也。然则归忌之说,其来旧矣。曹震圭与考原所云俱有理,而其旨未畅。盖子,一阳也;丑,二阳也;寅,三阳也。阳主进,阴主退。今丑退于子,寅退于丑,卯退于寅,是逆阳之道也,故为归忌。余月倣此。又按:归忌与飞廉同义。子、丑、寅为支辰之始,子,旺之始也;丑,墓之始也,寅,生之始也。寅、申巳、亥四生之月,归忌在丑,是忌生之退归于墓也。卯、午、酉子四旺之月,归忌在寅,是忌旺之退归于生也。辰、未、戌、丑四墓之月,归忌在子,是忌墓之退归于旺也。故其日忌远回移徙。广圣历谓并忌嫁娶者,盖以妇人谓嫁曰归而忌之夫谓嫁曰归,明从夫之义云耳,非远行之归也。易渐卦彖辞曰:女归吉。渐,进也,非退也。诗曰:女子有行,行亦进也,非退也。汉书注及他通书亦无忌嫁娶之说,应止忌般移远回,不忌嫁娶。

堪舆经曰:往者,去也,亡者,无也。其日忌拜官上任,远行归家,出军征讨,嫁娶寻医。○历例曰:往亡者,正月在寅,二月在巳,三月在申,四月在亥,五月在卯,六月在午,七月在酉,八月在子,九月在辰,十月在未,十一月在戌,十二月在丑。○曹震圭曰:往亡者,往而不反之意也。孟者,初也;仲者,中也;季者,末也,盖岁之始中终之意也。正、二、三、四月乃岁之初,皆以四孟辰为之,乃五行初生之地,是生气之道往而亡也。五、六、七、八月乃岁之中,皆以四仲辰为之,盖四仲者,五行当旺之辰,是旺气之道往而亡也。九、十、十一、十二月乃岁之终,皆以四季辰为之,谓四季者乃五行终墓之地,是万物皆归往而亡也。按通书曰:宋武帝以往亡起兵,军吏以为不可,帝曰:我往则彼亡,果克之。由此言之,可废明矣。今按阴阳之义,无非慎微谨始,以昭钦若之忱,不必以一事之无验而遽谓其可废也,亦思其理之当否而已。往亡者,寅午戌火月顺行,寅卯辰、卯未亥木月顺行,巳午未辰、申子水月顺行申酉戌,巳酉丑金月顺行亥子丑。火性遂于木,木性遂于火;水性遂于金,金性遂于水。木生火而火焚木,金生水而水沉金。盖无克则生不生,无制则化不化,无贞则元不能以起也。故曰往亡也。微乎深哉!

历例曰:气往亡者,立春后七日,惊蛰后十四日,清明后二十一日,立夏后八日,芒种后十六日,小暑后二十四日,立秋后九日,白露后十八日,寒露后二十七日,立冬后十日,大雪后二十日,小寒后三十日。皆自交节日数之。○曹震圭曰:气往亡者,以四立月往亡日三合化象之成数为之。假令正月立春,寅为往亡,寅午戌合火局,火之成数七也。四月立夏,卯为往亡,亥卯未合木局,木之成数八也。七月立秋,酉为往亡,巳酉丑合金局,金之成数九也。十月立冬,未为往亡,土无化象,便以本行土为之,其成数十也。各倍之为次月往亡日,三之为下月往亡日也。独水数不用者,盖四立之月,往亡无申子辰日也。然一岁之内,四季之月,以辰为首,辰月以申为往亡,申合水局,水之成数六也。故三月中气后六日,九月中气后十二日,六月土旺后十二日,十二月土旺后十八日,各得往亡。或节气早晚,间有差一日者,然其理大槩如此。

按:气往亡日,曹震圭之说,亦自巧合,但专取孟辰,则四方与三合彼此互异。且既取三合之气,又不以未为木,而以为土,未免自相抵牾。今以四时五行之序推之,则固自然之数也。盖一、二、三、四五,五行之生数也;六七八九十,五行之成数也。一六为水,水即气也,气以终而复始,往而不亡者也。火、木、金、土则有质矣,其气乃有时而尽。而二三、四五为生数,至而伸者也;七八九十为成数,返而归者也。故七八九十为往亡日。而以四时之序配之。立春七、立夏八、立秋、九、立冬十。仲月为四时第二月,故二之为仲月往亡日。季月为四时第三月,故三之为季月往亡日。

堪舆经曰:上朔日,忌宴会、嫁娶、远行、上官。○历例曰:阳年以年干加寅,顺数至亥;阴年以年干加丑,顺数至巳也。○曹震圭曰:丑、寅者,艮卦之方也,万物始终之所也。巳者,阳极之辰,亥者,阴极之辰。故阳有生发万物之功者寅也;阴有成终万物之道者,丑也。以阳而来,会于极阴,以阴而往,会于极阳,则非其相会之道也,其忌可知。按上朔日为不吉者,恶其阴阳与德俱尽也。阳尽于亥,阴尽于巳,干尽于十。如甲年以甲为德,甲至癸,而十甲年之癸而又临于亥,则癸为德尽,亥为阳尽也。乙年以庚为德,庚至巳,而十乙年之巳而又临于巳,则巳为德尽,巳为阴尽也。余可类推。其以上朔名者,朔有始义,又有尽义。尚书:平在朔。易正义曰:朔,尽也。

后汉书王符传曰:公车以反支日不受章奏。注曰:反支日用月朔为正。戌亥朔一日,反支申酉朔二日,反支午未朔三日,反支辰巳朔四日,反支寅卯朔五日,反支子丑朔六日。反支见阴阳书也。○历例曰:其日忌上表章。按反支之义,恶其将尽也。戌亥朔本日即支将尽矣,申酉朔则在二日,午未朔则在三日,胥同此例也。推此而言,则结婚姻、纳财等事,亦必有应忌者,而历例止言忌上表章,盖古之阴阳书传者盖少,而今历例则转据后汉书公车不受奏章而言,忌上表章也。

← 上一章:义例四下一章:四离 四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