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课俱取初传动爻,以别五行六亲、物类亲疏、旺相休囚为用,曰物类课。
如甲乙日,日干及寅卯发用,为己身同类占,寅为兄,卯为弟,寅中甲为姐,辰中乙为妹,亥中甲为伯之兄弟,未中乙为叔之兄弟;
子为父,亥为母,亥中壬为伯,丑中癸为叔,申中壬为长姑,辰中癸为小姑;
申为祖父,酉为祖母,巳中庚金为伯祖,戌中辛金为叔祖,丑中辛金为祖姑;
未墓为妻,辰为继妻,丑为妾,戌为婢妻;
土生庚申金为媒人,午为男,巳为女,寅中火为兄之男女,未中火为弟之男女,戌中火为姐妹之男女;
生祖者为曾祖,生曾祖者为高祖,男生者为孙,孙生者为元孙。
丙丁日火,戊己日土,庚辛日金,壬癸日水,六亲之类各仿此推。
惟妻妾则阳为妻,阴为妾也。
若占父母,要父母出现;
占子孙,要子孙出现。
或父母兴旺则克子孙,兄弟兴旺必克妻财。
旺相相生吉,休囚刑克凶。
阳神下临阳宫,有德合为亲;
入阴宫为疏。
阴神下临阴宫,有德合为亲,入阳宫为疏。
更以神将吉凶参详,则富贵贫贱存亡应验,了然可见。
此六亲吉凶之族类也。
如刚日用起阳神,旺相有气加日上,是新物。
用起阴神,休囚无气加日上,是旧物。
或甲日日辰见亥,乃木生,为生事,将来新物,应在父母;
见卯乃木旺,为目下事,主不新不旧之物,忧在同类己身朋友;
见未乃木死处,为死事,主已过旧事及旧物,忧在妻奴下人。
又刚日用神在干前为未来,干后为过去。
柔日用在干前为过去,干后为未来。
或乙日属阴,妇德从夫,日上见辰为阳,是生新物;
见未为阴,亦是新物,乃阴德在阳,乙庚化金,辰巳金生处,未亦金冠带之位也。
丑加日上为死故物,金死墓于丑也。
此阴阳盛衰、生死新旧之物类也。
如初传旺相,神将吉,末传囚死,神将凶,为始吉终凶,事先成后败。
若初传休囚,神将凶带刑害,末传旺相,神将吉,见合德救制,为始凶终吉,事先难后遂。
此始终吉凶之物类也。
统节之体,乃蜃气楼台之课也。
象曰:“物以声应,方以类萃。
六亲俱现,以用为主。
旺相吉言,休囚凶语。
始终吉凶,神将分取。
”如甲乙推六亲,见亥卯为今日族类也。
或用起水神无气乘凶将,占者当忧父母长上及文书。
见木神,忧己身兄弟及同类争财事。
见土为妻奴及婚姻财产事,推类见亥为猪,卯兔、未羊及酒食之类。
六畜有刑无气,主残伤,有气无刑即生育。
更神将凶吉、旺相相生、休囚,逐类推之。
如丙午日三月占,三传寅午戌火局,与日辰同类,为生物,占事必干新象。
火有气,谋为成就而速,秋冬火囚死事稍缓,成就艰难中得。
如乙日阴德从庚化金,金虽以土生,然死墓于丑,故辰临乙为新,丑临乙为故,盖丑中之土恶见乙中之木也,乙中之木恶见丑中之金也。
如初传凶,克末传吉神,为始克终,所事困穷。
或末传吉,克初传凶神,为终来克始,万物皆美。
或将乘六合,旺相私事私心,囚死暗昧不明。
螣蛇旺相,惊恐稍散,囚死倍起忧惶。
凶将囚休,凶事至甚。
吉将旺相,吉事永久。
凶将乘旺相气不为凶,吉将乘囚休气不为吉。
初传言事之始,末传决事之终,初末神将凶,始终皆凶,则应节九二不出门庭凶象。
初末神将吉,始终皆吉,则应九五甘节吉之象也。
如甲寅日冬占,子水母旺气用,为新气,曰物类课也。
子
亥
戌
子 丑 子 丑
丑 寅 丑 甲
卯辰巳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