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立旺相,子孙有象。谓夫妇行年立旺相之乡,三五相望,同类异位,时立旺相气,其岁中必有受孕生贵子也。
定章曰:夫妻之年同类异位者,寅午戌、亥卯未、巳酉丑、申子辰。如寅午戌俱火相与同类,寅本东方,午本南方,戌本西方,此同类而各一方,为异方同类也。三辰相去五位,谓之三五相望为合也。
如春占,夫年立午,妻年立寅,春木旺火相,是夫妻之年俱立旺相之乡,受气岁中,必产贵子。如子临年,当八月丁丑日卯时受孕大吉。
如寅加年四月庚日亥时产。
法曰:取妻年上神后三位为受孕之月,再后三三为受孕日时也。取妻年上神前三位为生月,再前三三是当产日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