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下贼其上,名为绝嗣凶。中年多子息,
五旬为中年始有子也。
暮岁灭先宗。
五十以后主老无子,初传发用是木,末传有水为子孙救之也。如末传见金克木,即主绝后也。
假令甲寅日亥将午时占,即四下贼上,取未上子水为比用,子为水神,末传见戌土克之,又是孤辰无依也。
又甲寅日亥将子时占,三传子亥戌亦是绝嗣。
假令己未日亥将午时占,即四下贼上,三传巳戌卯,初巳火发用,与今日己土比合,中传戌土为子孙,末传卯木为父母,不得言绝嗣,为有救也。
假令庚申日亥将辰时占,三传戌巳子,初传戌土,中传巳火为母,末传子水为子,即当头救神,不得言绝矣。
有救同前例,
亦用前例救之也。
无医断后宗。
医者救也,无医者绝后也。
专看发用类,年月日时逢。
此年月日时,元首卦内注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