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易学知识/ 穷通宝鉴/ 论火
《穷通宝鉴》目录
韦序 穷通宝鉴序 穷通宝鉴原序 五行总论 论木 论火 论土 四季月土性质之分别 论金 论水 三春甲木总论 正二月甲木一例 三月甲木 三夏甲木总论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一例 三秋甲木总论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三冬甲木总论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 三春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三夏乙木总论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三秋乙木总论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三春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三夏丙火总论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三秋丁火一例 七月丁火 八月丁火 九月丁火 三冬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月丁火 十二月丁火 正二三月戊土一例 正月戊土 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二月戊土总论 十一月戊土 十二月戊土 三春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月己土 五月己土 六月己土 三秋己土总论 七月己土 八月己土 九月己土 十月十一月十二月己土总论 十月己土 十一月己土 十二月己土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原跋

论火

炎火真火,位镇南方,故火无不明之理,辉光不久,全要伏藏,故明无不灭之象,火以木为体,无木则火不长焰,火以水为用,无水则火太酷烈,故火鑫则不实,火烈则伤物,木能藏火。到寅卯方而生火,不利于西,遇申酉而必死,生居离位,果断有为,若居坎宫,谨畏守礼。

总论火性,南方者,巳午未离位也,火之本质为热与光,以木为主体,则火有所附丽,而显光辉之德,以水为对象,则火有所蒸发,而显既济之用,丙火生旺,不离壬水,丁火衰竭,不离甲木,其性有不同也。火性炎上,行于东南,顺火之性,欣欣向荣,行于西北,逆火之性,渐次熄灭,故生居南方者,果断有为,生居北方者,拘谨畏葸,连程亦喜东南,忌西北,炎上格,行西北运多不贵。

金行火和,而能熔铸,水得火和,则成既济,遇土不明,鑫主蹇塞,逢木旺处,决定为荣,木死火虚,难得永久,纵有功名,必不久长,春忌见木,恶其焚也,夏忌见土,恶其暗也,秋忌见金,金难克制,冬忌见水,水旺则灭,故春火欲炎,炎则不实,秋火欲藏不欲明,明则太燥,冬火欲生不欲杀,杀则熄灭。

总论火见金水土木之用,以中和为贵也,火见金名火炼真金。见水名既济功成,见土则晦光,见木则通明,木与火相连,春夏之火见木多,过于旺烈,而有自焚之优,木衰火熄,又嫌其不足,故春忌木鑫,夏忌土旺,秋冬火虚,金多不能任克,水旺破其压迫,又宜土木为救也,

春月之火,母旺子相,势力并行。

火者,三夏气候之代名词,暑热之气也,寅宫甲木当旺,丙火长生,故云母旺子相,相者,序次将至,如辅相也,丙火虽是方生之气,与当旺之木,势力并行,阳回大地,侮雪欺霜,其象至为威烈,此春火之性也。

天地之气,水火而已,(即寒暑)故火之生寅,水之生申,与木生亥,金生巳,有不同,木为火之前驱,金为水之前驱,正月木旺火生,其势力同时而至,自然之势也。

喜木生扶,不宜过旺,旺则火炎,欲水既济,不宜过盛,盛则辜恩。

初春,余寒未尽,木藉火生,火藉木生,正月阳和之气,即木火会合之象,故云:喜木生扶,二三两月阳气增盛,木少火明,木多火塞,故不宜过旺,旺则火烈,阳气燥渴,宜水调剂,三春木旺之际,自能汇水生火,名天和地润,既济功成,若水太盛,湿木无焰,非土制之不可,失调和之意,辜负春日阳和之恩矣,故春火用食制煞,非上格。

土盛则蹇塞晦光,火盛则伤多燥烈。

此言见食伤也,土得水润,则生万物,土见火燥,则亢旱焦坼,故火土伤官,独难言秀气也,土盛火少,则晦火之光,火盛土多,则火炎土燥,生机尽灭,(土伤官也,伤多即土多),故丙火不畏壬水,独畏戊土也,火炎土燥之局,用劫用财,皆不可无水为佐,用木疏土,无水则木焚,用金泄土,无水金熔,即使火旺成方局,亦只宜一二点湿土,不宜过多,方为有益也。

见金可以施功,纵重见用财尤逐

此言用金也,三春之金,在绝胎养位,气势微弱,而火值向旺之时,克金之力,游刃有余,金纵多不能困火,故重见用财尤逐,财为我用,必富格也。

夏月之火,秉令乘权。

三夏为火主旺之地,秉时令之气,乘当权之时,此夏火之体性也,逢水制,则免自焚之咎,见木助,必招夭折之患。

此言夏火喜煞忌印也,炎灭燥烈,烁石流金,如无水调济,必遭自焚之殃,此夏暑所以喜时雨也,炎炎之势,不可向迩,再助之以木,是为太过,难以为继,所以有夭折之优。

遇金必作良工,得土逐成稼穑,金土虽为美利,无水则金燥土焦,再加木助,太过倾危。

此言用财用食伤也,金财也,三夏之金,气极微弱,值当旺之火,如金入洪炉,冶熔成器,故火长夏天金叠叠,必为钜富之格,土、食伤也,得土泄火之气,格成稼穑,(土主四季,名稼穑格,夏火见土,为火土伤官,但与稼穑用火相同耳),但不论用财用食伤,皆不可无水为配合,土润溽暑,大雨时行,则禾稼畅茂,若无水,火旺土焦,万物枯萎,失稼穑之意矣,火见金,更宜湿土为范,泄火润金,乃成良器,(巳午未月,月垣皆有土之用,得水自能润土生金),否则,火旺金熔,同成灰荩,再加木助,倾危必矣,故夏月之炎,不论用财食伤,皆不可无水也。

秋月之火,性息体休。

火至三秋,气势衰退,如太阳过午将近黄昏,余光虽犹照耀,无复炎烈之威,此秋火之性也。

得木生,则有复明之庆,遇水克难免殒灭之灾。

此言伙火,喜印忌官煞也,火气已衰,光辉不久,得木生之,则有复明之象,将衰之火,见水克之,难免损灭之庆,继善篇云:丙临申位逢阳水,难获延年,正指秋火而言,然有木为救,则可反克为生,故秋火用官煞皆不可无印也。

土重而掩息其光,金多而损伤其势,火见火以光辉,纵叠见而必利。

此言秋火,用食伤,用财,不能无比劫也,火势衰退,见土重则晦其光,金旺秉令,非误火所能克,故见金多,则损伤其势,土、食伤也,金、财也,见土重金多,惟有得比劫增助其力,方能用食伤、用财,故纵叠见而必利也。

冬月之火,体绝形亡。

火至亥宫绝地,子丑两宫乃酝酿之时,气势绝续之交,不仅衰绝,形体亦亡,此冬火之性也。

喜木生而有救,遇水克以为殃。

冬见木,绝处逢生,用故云有救,水正当旺,以旺水克衰火,无木为救,必受其殃,故冬火不能离木也。

欲土制为荣,爱火比为利,见庚辛为难任财,反遭其害,过冬至,一阳来复,理气循环。此言冬月用印,更宜食伤比劫为配合也。三冬水值旺令,见火必克,用木生火,更宜有土制水,单见寒土,力独不足,更宜丙丁、比助、火土相资,方能温木以卫火也,冬金虽衰,决非衰绝之火所能克金财也,身弱反受其困,况官煞正值旺时,更得金生助,以逼衰火,未有不反遭其害者也。虽然,大气循环,首分寒暑,水火阴阳之总名也,冬至火届绝灭之际,一阳来复,生机已动,迨气进二阳,(十二月)地气上升,又侮雪欺霜,故十二月丙火而见比助,反作旺论也。

五行之理,只有衰盛,永无绝灭,一气循环,周而复始,不仅水火为然也,特水火为五行之总枢,言水火而五行在其中矣。

← 上一章:论木下一章:论土 →